每年考生在填報完志愿后,都會關心被不喜歡的專業錄取了怎么辦?大學新生可以轉專業嗎?轉專業條件如何?今天大風車小編給考生收集整理了一些關于大學轉專業的信息 ,僅供參考。
一、北方工業大學新生轉專業條件
第二十七條 課程考核成績采用百分制或二分制記分。其中百分制記分的課程成績為 0~100 之間的整數,二分制記分的課程成績為通過或未通過。
第二十八條 百分制記分課程,考核成績由平時成績和期末成績按各自所占百分比合成,當考核成績出現小數時一律向上進為整數。二分制記分課程,考核成績不需合成,直接對應期末成績。非上述標準分制的課程考核成績折算為標準分制。
第二十九條 學生查詢個人成績一律通過教學信息網進行。當學生對個人成績有疑問時,應在成績復查期內向開課單位提交書面申請。期末考試的成績復查期為下學期開學 2 周內,其它考試的成績復查期為該課程成績發布后 2 周內,其他時間一律不受理此類申請,復查期過后即認為學生已確認本人成績。開課單位匯總學生申請后,責成系(教研室)聘請專人對試卷進行復查。由開課單位將復查結果及時通知學生本人。
第三十條 已提交教務處的課程考核成績一般不得修改。如確需修改已提交的課程考核成績時,應填寫課程成績修改記錄單,注明修改原因,并同時具備任課教師、系(教研室)主任、開課單位主管教學負責人簽字并加蓋單位公章,學校教務處方可據此進行成績修改。所有此類修改僅限學生前一學期的課程考核成績,以往各個學期的課程考核成績一律不得修改。
第三十一條 平均學分績點是反映學生對所學知識掌握的深入程度的重要指標,可用作各種意義下的學生學業成績排序。
具體計算方法如下:
平均學分績點:百分制必修課成績*百分制必修課學分/百分制必修課學分
第三十二條 學校真實、完整地記載、出具學生學業成績,學生在校期間選擇修讀的所有課程(包括免修、輔修等)成績均記入成績檔案,并對通過補考、多次修讀等方式獲得的成績予以標注。
學生提前修讀過的課程,再次修讀時按多次修讀(重復修讀)計。
第三十三條 學生因退學等情況中止學業,其在校學習期間所修課程及已獲得學分,學校給予記錄。學生重新參加入學考試、符合錄取條件、再次入學的,其已獲得學分,學校予以承認。
第三十四條 學生入學后,具有下列情況之一,可按學校規定申請轉專業:
(一)由于身心原因,經學校指定醫院診斷證明不適宜在原專業學習的;
(二)經學校審核并認可,學生確有某種特殊困難,不轉專業則無法繼續學習的;
(三)經學校審核并認可,學生確有興趣和專長,轉入某專業學習更能發揮其專長的。
第三十五條 休學創業復學的學生,因自身情況需要轉專業的,同等條件下,學校給予優先考慮;入伍退役后復學的學生,學校放寬轉專業限制,經學校同意并履行相關程序后,可轉到其他專業就讀;學校根據社會對人才需求情況的發展變化,需要適當調整專業的,允許在讀學生轉到其他相關專業就讀。
第三十六條 學生有下列情形之一,不得轉專業:
(一)入學未滿一學期的;
(二)已進入畢業生名單的;
(三)以特殊招生形式錄取的;
(四)國家有相關規定或錄取前與學校有明確約定的。
第三十七條 學生轉專業每年辦理一次,具體要求與流程按照《北方工業大學本科學生轉專業管理辦法》執行。
第三十八條 學生一般應當在本校完成學業。因患病或者有特殊困難、特別需要,無法繼續在本校學習或者不適應本校學習要求的,可以申請轉學。
第三十九條 學生有下列情形之一,不得轉學:
(一)入學未滿一學期或者畢業前一年的;
(二)高考成績低于擬轉入學校相關專業同一生源地相應年份錄取成績的;
(三)由低學歷層次轉為高學歷層次的;
(四)以定向就業招生錄取的;
(五)無正當轉學理由的。
第四十條 因學校培養條件改變等非本人原因需要轉學的,學校出具證明,由所在地省級教育行政部門協調轉學到同層次學校。
第四十一條 學生轉學由學生本人提出申請,具體要求與流程按照《北方工業大學本科學生轉學管理辦法》執行。
第四十二條 凡申請轉專業或轉學的學生,未經批準及辦理完成有關手續前,需參加原專業(原學校)學習,否則按違反學習紀律處理。
二、北方工業大學開設專業
類別 | 專業名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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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學類(本) | 經濟與金融 |
經濟與貿易類(本) | 國際經濟與貿易 |
法學類(本) | 知識產權 法學 |
中國語言文學類(本) | 漢語言文學 |
外國語言文學類(本) | 日語 英語 |
新聞傳播學類(本) | 廣告學 |
數學類(本) | 信息與計算科學 |
統計學類(本) | 統計學 |
機械類(本) | 工業設計 機械電子工程(智能制造與智能裝備) 機械設計制造及其自動化(機器人) |
材料類(本) | 材料科學與工程(新材料) |
能源動力類(本) | 新能源科學與工程(智能電網) |
電氣類(本) | 電氣工程及其自動化 |
電子信息類(本) | 微電子科學與工程 通信工程 電子信息工程 人工智能 |
自動化類(本) | 自動化(智能機器人與工業智能控制) |
計算機類(本) | 信息安全 數字媒體技術 計算機科學與技術 數據科學與大數據技術 |
土木類(本) | 土木工程 建筑環境與能源應用工程 智能建造 城市地下空間工程(智慧城市) |
交通運輸類(本) | 交通設備與控制工程(智能交通) 智慧交通 |
建筑類(本) | 城鄉規劃 風景園林 建筑學 |
管理科學與工程類(本) | 工程管理(建筑智能化管理) |
工商管理類(本) | 會計學 工商管理 |
設計學類(本) | 環境設計 視覺傳達設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