黨支部委員選舉程序:
根據《中國共產黨基層組織選舉工作暫行條例》規定
第十九條進行選舉時,有選舉權的到會人數超過應到會人數的五分之四,會議有效。
第二十條召開黨員大會進行選舉,由上屆委員會主持。不設委員會的黨支部進行選舉,由上屆支部書記主持。
召開黨員代表大會進行選舉,由大會*團主持。大會*團成員由上屆黨的委員會或各代表團(組)從代表中提名,經全體代表醞釀討論,提交代表大會預備會議表決通過。
委員會第一次全體會議選舉常委、書記、副書記,召開黨員代表大會的,由大會*團指定一名新選出的委員主持;召開黨員大會的,由上屆委員會推薦一名新當選的委員主持。
第二十一條選舉前,選舉單位的黨組織或大會*團應將候選人的簡歷、工作實績和主要優缺點向選舉人作出實事求是的介紹,對選舉人提出的詢問應作出負責的答復。根據選舉人的要求,可以組織候選人與選舉人見面,由候選人作自我介紹,回答選舉人提出的問題。
第二十二條選舉設監票人,負責對選舉全過程進行監督。
黨員大會或黨員代表大會選舉的監票人由全體黨員或各代表團(組)從不是候選人的黨員或代表中推選,經黨員大會或黨員代表大會表決通過。委員會選舉的監票人從不是書記、副書記、常委候選人的委員中推選,經全體委員表決通過。
第二十三條選舉設計票人。計票人在監票人監督下進行工作。
第二十四條選舉一律采用無記名投票的方式。選票上的候選人名單以姓氏筆劃為序排列。
選舉人不能寫選票的,可由本人委托非候選人按選舉人的意志代寫。因故未出席會議的黨員或黨員代表不能委托他人代為投票。
第二十五條選舉人對候選人可以投贊成票或不贊成票,也可以棄權。投不贊成票者可以另選他人。
第二十六條投票結束后,監票人、計票人應將投票人數和票數加以核對,作出記錄,由監票人簽字并公布候選人的得票數字;由會議主持人宣布當選人名單。
第二十七條選舉收回的選票,少于投票人數,選舉有效;多于投票人數,選舉無效,應重新選舉。每一選票所選人數少于規定應選人數的為有效票,多于規定應選人數的為無效票。
第二十八條實行差額預選時,贊成票超過實到會有選舉權的人數半數的,方可列為候選人。
第二十九條進行正式選舉時,被選舉人獲得的贊成票超過實到會有選舉權的人數的一半,始得當選。當選人多于應選名額時,以得票多的當選。如遇票數相等不能確定當選人時,應就票數相等的被選舉人重新投票,得票多的當選。
當選人少于應選名額時,對不足的名額另行選舉。如果接近應選名額,也可以減少名額,不再進行選舉。
擴展資料:
黨支部委員選舉的意義:
(一)、黨支部委員選舉辦法有哪些
(二)、黨支部換屆選舉工作報告三篇
(三)、黨支部換屆選舉請示批復參考三篇
(四)、黨支部換屆選舉請示報告二篇
(五)、村黨支部選舉大會上的講話【匯總】三篇
(六)、村黨支部選舉大會上的講話【匯總】
(七)、2019年黨支部換屆選舉工作報告【優秀】
(八)、2021年黨支部換屆選舉主持詞范文
(九)、2021年鄉鎮黨支部換屆選舉主持詞2篇
(十)、2021年社區黨支部換屆選舉主持詞
做好基層換屆選舉工作,是強化基層組織凝聚力,提升基層組織戰斗力,增強黨在基層統治基礎的關鍵。基層組織,不論是村居委會還是基層黨組織,都是黨在基層的戰斗堡壘和為民服務中心,作為工作人員的基層群眾組織的干部們是黨在基層的堅強骨干力量。
基層大力推進民主,改善服務水平,提高了為民辦實事的質量,體現了我黨好政策在基層的實踐落實。
但是值得注意的是,部分基層組織的干部嚴重脫離群眾,甚至貪污腐化,無惡不作,仗著權力欺壓群眾,嚴重破壞了黨群、干群關系,丑化了黨的形象,嚴重損害了黨的威信,嚴重削弱了黨在基層的統治基礎,嚴重影響了黨的方針政策路線在基層的貫徹落實。
做好基層群眾組織的換屆選舉,是讓群眾實踐*民主,選舉出德才兼備的基層干部的大好時機,也是清除那些害群之馬的大好機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