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年考生在填報完志愿后,都會關心被不喜歡的專業錄取了怎么辦?大學新生可以轉專業嗎?轉專業條件如何?今天大風車小編給考生收集整理了一些關于大學轉專業的信息 ,僅供參考。
一、福建中醫藥大學新生轉專業條件
第十七條 學生應當按錄取專業就讀,一般不宜轉專業。下列情況之一可予以考慮:
1.入學后因患某種疾病或確有特殊困難,不能在原專業學習,但仍能在其他專業學習的;
2.確有興趣和專長,轉專業更能發揮其專長的;
3.因政策或學校原因,無相同專業可復學、降級的;
4.保留入學資格或入學后征兵入伍,服滿役后退役的(簡稱“退役生”);
5.在中國“互聯網+”大學生創新創業大賽、“挑戰杯”全國大學生課外學術科技作品競賽、“挑戰杯”中國大學生創業計劃競賽中獲得省級以上獎項的(簡稱“創業生”);
6.其他特殊原因。
第十八條 學生轉專業應當在同層次、同批次之間進行。申請者的高考分數不低于擬轉入專業所在生源地相應年份的最低錄取分數的95%,“退役生”不受高考錄取分數限制。
管理類的本科專業,轉入人數不超過該專業當年實際錄取數的5%,轉出人數不超出實際錄取數的10%;其他專業轉出、轉入人數不得超過轉出、轉入專業當年實際錄取數的10%。“退役生”和“創業生”轉專業不受轉出和轉入專業實際錄取數限制。
第十九條 學生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原則上不予轉專業:
1.未到校報到入學、注冊的學生;
2.新生入學未滿一學期的;
3.招生時有特殊要求和非經全國統一高考招收的特殊錄取類型學生,或上級部門已有明確規定不能轉專業的本科學生(如專升本、定向生等);
4.由低學歷層次轉入高學歷層次;
5.生源地招生低批次專業轉入高批次專業;
6.文理科不兼容的專業;
7.保留入學資格、保留學籍、休學期間的;
8.二次以上(含二次)轉專業的;
9.應予退學或應受到開除學籍處分的;
10.畢業年級或學分修滿培養方案規定總學分三分之二及以上;
11.申請轉入生源地當年未招生專業的;
12.無其他正當理由。
第二十條 符合轉專業條件的學生,在學期間有一次申請轉專業的機會。除“退役生”和“創業生”外,其他原則上在第二學期提出申請。
第二十一條 學生轉專業原則上應降級修讀,下列情況之一可考慮不降級:
1. 取得所轉入專業班級已開設課程三分之二及以上學分;
2. 已修課程平均學分績點達3.0及以上。
第二十二條 學生轉專業應有足以證明必須轉專業的材料。如學生因患病轉專業的,應提供學校指定的二級甲等以上醫院診斷的原始病歷;確有特殊困難申請轉專業的,應提供足以說明情況的材料;確有興趣和專長,轉專業更能發揮其特長的,應提供相關證明。
二、福建中醫藥大學開設專業
類別 | 專業名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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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科學與工程類(本) | 食品科學與工程 |
臨床醫學類(本) | 臨床醫學 |
中醫學類(本) | 中醫學 針灸推拿學 中醫骨傷科學 |
中西醫結合類(本) | 中西醫臨床醫學 |
藥學類(本) | 藥物制劑 藥學 |
中藥學類(本) | 中藥學 |
醫學技術類(本) | 康復物理治療 康復作業治療 聽力與言語康復學 康復治療學 醫學影像技術 |
護理學類(本) | 護理學 |
管理科學與工程類(本) | 信息管理與信息系統 |
公共管理類(本) | 公共事業管理 健康服務與管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