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上海市普通高等學校招生章程(全國統考 ) | ||
一、學校全稱 | 上海科學技術職業學院 | |
二、就讀校址 | 上海市嘉定區金沙路280號 | |
三、層次 | □本科 ■高職 □專科 | |
四、辦學類型 | ■普通高等學校,□成人高等學校 ■公辦高等學校,□民辦高等學校,□獨立學院 □高等專科學校,■高等職業技術學校 | |
五、分專業招生人數及有關說明 | 分專業招生人數及其要求,詳見各省(區、市)高招辦公布的計劃。 | |
六、專業培養對入學外語考試語種的要求 | 應用日語專業語種限招英語、日語,其它專業不限,入學后教學語種為英語。 | |
七、招收男女生比例 | 無 | |
八、身體健康狀況要求 | 按教育部頒布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工作體檢指導意見》執行。 | |
九、錄取規則 | 學院在招生錄取過程中貫徹公平、公正、擇優錄取的原則,具體錄取規則如下 : 1、按各省市規定比例進行投檔。所錄取考生的高考成績必須在各省市規定的高職錄取控制線以上。 2、投檔考生根據我院招生計劃數,按分數優先的原則,從高分到低分錄取。藝術類考生專業成績合格,按文化成績擇優錄取。 3、錄取過程中如出現考生同分,則按文、理科不同的單科順序的成績進行擇優錄取:文科的科目順序依次為語文、外語、數學。理科的科目順序依次為數學、外語、語文。 4、我院無相關科目成績或加試要求,也不設非第一志愿考生的分數級差。 5、外省市考生:按照各省市招辦規定擇優錄取。 | |
十、收費標準 | 學費標準 | 一般專業:每生每學年7500元【滬價行(2000)120號】;藝術類專業:每生每學年10000元【滬價行(2000)120號】。 |
住宿費標準 | 每生每學年1000-1200元/年,滬教委財(2012)118號,再由學院根據宿舍實際情況安排決定。 | |
十一、頒發學歷證書的學校名稱及證書種類 | 學校名稱 | 上海科學技術職業學院 |
證書種類 | 修學期滿,符合畢業要求,頒發上海科學技術職業學院專科(高職)畢業證書。 | |
十二、聯系電話 | 招生辦021-69990068;39004431(傳真) | |
十三、投訴監督電話 | 監察室021-69990026 | |
十四、網址 | www.scst.edu.cn | |
十五、資助學生政策 | (1)執行“不讓一個學生因貧困而失學”的綠色通道制度。 (2)學院與中國農業銀行嘉定支行簽訂協議,可為符合條件的學生申請辦理每年最高8000元的助學貸款。 (3)學院設有院獎學金以及執行國家有關規定的獎學金,助學金等資助政策。 (4)學院學生資助管理中心可為部分生活困難學生提供部分勤工助學崗位。 學校承諾:確保被本校錄取的學生不因家庭經濟困難而輟學。 | |
十六、其他須知 | 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