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需要,達到省控線即可;征集志愿是指對于第一批至第四批第一志愿錄不滿額的院校,在每批次第一志愿錄取完成后,由省教育考試院向社會公布院校招生缺額的計劃。
考生可根據缺額計劃在當地招生辦填報"征集志愿",這樣使得第一志愿錄取時落選的考生有第二次重新填報志愿的機會.
大部分院校征集志愿的投檔線高于平行志愿投檔線,征集志愿填報時比備檔線高50-60分,被錄取的幾率有90%以上。
因為院校征集志愿的原因,除了少數院校追加招生計劃,大多是因為平行志愿報考考生人數不足。也就是說,這些院校在平行志愿投檔時,志愿考生達到批次線就可以投檔。
在填報征集志愿時,不要盡想著高校的錄取分數線會降低,在自己分數允許的范圍內,設置一個正負5分、正負10分的征集志愿區間,對比學校原有的平行志愿錄取分數線,來進行征集志愿填報,方能在征集志愿的過程中,打下一場翻身仗。
填報征集志愿應注意
每批次錄取結束時對生源不足的學校,公開征集志愿。屆時未被投檔且滿足成績等條件要求的考生可以選擇填報征集志愿。考生應確認自己尚未被任何院校錄取,已被錄取、預錄取及閱檔狀態的考生不可填報。
剩余計劃量大的院校或專業可能會降分征集志愿,考生應進一步查閱《專業目錄》及院校招生章程的對應內容,全面了解專業情況和學費標準。
征集志愿投檔時,以當次征集的志愿為投檔依據,即使原來報有這些學校志愿,也應重新填報志愿。除了藝術非美術、書法類外,征集志愿均按平行志愿投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