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能讓大家更好地理解這個聽起來有點深奧的“位次法”,我們通過舉例的方法來介紹一下。
考生Z位次為4567,A大學歷年招生位次區間是4000-9000,這么來看考生Z的位次在A大學位次區間的上部,那A大學就可以作為考生Z的保底院校。
如果B大學歷年招生位次區間為2000-7000的話,那么考生Z的位次就在B大學位次區間的中間,B大學可作為穩妥的院校填報。
如果C大學歷年招生位次區間為1500-5000的話,考生Z的位次就處于C大學位次區間的下部,錄取的可能性就比較低,可作為沖一沖的院校來填報。當然對于招生最低位次的4000左右的大學也是可以沖一下的。
在查詢大學歷年招生位次區間時,建議將前三年的數據都進行查詢,然后進行一個數據分析。另外同一所大學的不同專業歷年來招生位次也是不同的,所以要對自己報考的專業也進行相應的招生位次查詢,具體分析辦法也可參考填報大學的標準。
特別提醒,“位次法”填報志愿一般適用于參加全國普通高考的考生,而對于體育類、藝術類、保送生和自主招生的考生并不適合。
位次就是指文史類或者理工類考生的高考成績在全省該科類考生中屬于哪個位置。高考位次主要分為三大類:省市位次、區縣位次和學校位次,在做參考的時候,主要是以省市位次為主。
高考分數位次:
位次是考生成績在本省的精確排位,分數相同考生的按照學科分數排序后,位次也有先后之分。位次的獲取方式,通常只能通過考試院的查詢系統獲取。有些省份考生無法查詢位次,則只能通過一分一段表,獲取自己的大概排位。
在無法獲取位次的情況下,通常建議考生將自己的成績取一分一檔表中的最低名次,而對于學校的錄取線,則取一分一檔表中的最高名次,即將自己看低一些,將學校看高一些,相對而言是較穩妥的做法。
高考位次概念
(1)位次不是名次,而是指考生成績和考生人數總和后的綜合排序;
(2)高考分數最高的考生位次為1;
(3)相同分數的考生名次相同,位次不同;
(4)位次主要適用于各省參加全國普通高考的所有考生按科類(如理工類、文史類)進行排序
(5)保送生、自主招生和藝術類、體育類招生等類別不適合用位次方法進行參考;
(6)位次主要有省市位次、區縣位次和學校位次,在做參考的時候,主要是以省市位次和區縣位次為主;
(7)文史類考生按照文科位次進行排序,理工類考生按照理科位次進行排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