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現行高招制度,高考考生被錄取了,能否退檔和是否復讀是不相關的兩個環節。
退檔
先說退檔,按照規定錄取的考生是經過地方高招辦投檔,高校專業錄取都通過了的考生,原則上是不能退檔的。特別是考生希望高校退檔到高招辦參加后面批次的錄取是絕對不允許的。
但是如果考生已經決定了堅決不愿意上已經錄取的高校,經過高校和地方高招辦協商同意,高校在考生書面簽署不再要求投檔其他高校的前提下可以退檔,這相當于考生自己主動完全放棄了當年高招錄取的任何機會。
這樣做的唯一好處是高校可以節省一個招生計劃在征集志愿中錄取其他考生。
但是在事實上以這種方式退檔的考生極為罕見。因為遇到這種事情的考生常常猶豫不決不太容易快速作出放棄錄取的決定。尤其是主動放棄錄取這這種退檔并不能因此獲得其他錄取機會。
更多的這種情況的考生不是放棄錄取,而是錄取后(拿到錄取通知書)經過一段時間的慎重考慮后放棄入學報到,或者叫做放棄學籍。這時候高校相當于廢棄了一個招生名額。
復讀
說到這里還要糾正提問者的一個另一個錯誤概念,“想復讀,聽說今年不去報到也不退檔了”。很明顯提問者理解只有退檔,才能參加第二年高考,因為高考報名需要考生檔案。
需要說明的是高校提檔的“檔”是電子檔案,退不退檔對你第二年高考報名都沒有影響。
而你第二年高考報名需要的紙質檔案這時候應該還在你的中學,如果你到錄取的大學報到,需要到中學去檔案帶到大學。如果你復讀,需要按照規定把檔案轉到相關部門(比如街道)。
這時候考生才進入決定是否復讀的環節。考生無須擔心錄取了不去報到會對第二年高考發生了不良影響,高校也不會歧視復讀生。雖然我們不提倡考生這樣做,但是實話說一般來說在高招政策上沒有什么影響。
建議這類考生首先思考清楚再做出決策。如果決定了要復讀,建議十分禮貌地給高校寫封信說明情況,以免人家好心還在等你來報到。還需要注意的是不可以入學報到后腳踩兩只船,一邊讀大一,一邊復習準備高考。這樣是不允許高考報名的。
因為教育部《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工作規定》的高招報名條款中,不得報名的規定之一就是:具有高等學歷教育資格的高校的在校生,或已被高校錄取并保留入學資格的學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