報考國家專項計劃的要求:中連片特殊困難縣、國家級扶貧開發重點縣以及新疆南疆四地州學生。
具體要求如下:符合本年度統一高考報名條件;本人具有實施區域當地連續3年以上戶籍,其父親或母親或法定監護人具有當地戶籍;本人具有戶籍所在縣(市、區)高中連續3年學籍并實際就讀。
在本科一批前開始投檔錄取,錄取分數原則上不低于招生學校普通類招生所在批次錄取控制分數線。對于合并本科錄取批次的有關省份,國家專項計劃在本科批次前開始投檔錄取,錄取分數不低于本科批次錄取控制分數線。
國家專項計劃的審核:
(1)考生須到戶籍所在報名地縣(市、區)教育考試招生機構申領《XXXX年XX省面向貧困地區定向招生考生資格審查表》,填寫后交縣(市、區)教育考試招生機構進行資格認定及備案。
(2)凡不進行資格認定的考生一律不得參加國家專項計劃錄取。資格審查時,對符合相關資格但個別情況特殊的考生,由縣(市、區)教育考試招生機構組織審查后,報市(州)教育考試招生機構裁決。市(州)教育考試招生機構將批準的考生名單和情況上報省教育考試院備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