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樣。
公辦高校與民辦高校都是經教育部主管部門批準成立的,都有合法辦學資格,都是*教育事業的組成部分。他們之間唯一的區別就是資金來源不同,公辦院校有一部分辦學經費來源政府,而民辦院校完全靠自籌,其資金渠道足以保障學校的正常教學活動。民辦院校是由非官方自發創辦的大學,其規范名稱應該是“社會力量舉辦的高等教育機構”。
公辦院校是由國家政府出資興辦的院校,完全屬于政府行為。民辦學校是指國家機構以外的社會組織或者個人,利用非國家財政性經費,面向社會依法舉辦的學校或其他教育機構。根據《民辦教育促進法》的規定,民辦院校的學生與公辦院校學生的待遇是完全一樣的。
擴展資料
民辦學校的優勢
招生對象的社會性。學校秉著“寬進嚴出”的原則,廣泛招收應、往屆學校的畢業生及具有高中學歷同等水平的社會青年,招生范圍廣,社會化強,給眾多的高考落榜生提供了更多的高等教育的機會。
人才培養的市場性。民辦院校可以根據市場發展動態,開設適應現時期社會發展所需的專業,以培養應用型、開拓型、外向型、復合型的人才為目標,更能適應市場的需求。
教育質量的保障性。由于民辦大學與國辦大學體制上的本質區別,民辦大學必須依靠教學質量站穩腳跟,確切地說,沒有了國家和政府的后臺作用,民辦大學必須憑實力,憑他的產品(學生)在市場上的競爭力決定她的興衰成敗,所以,一個成功的民辦學校,必然有優秀的教學質量做保證。
民辦學校的動態性。國家需要定期組織專家評估委員會對民辦學校進行評估,使其在保證滿足辦學資格及條件的基礎上,不斷改善辦學條件和提高辦學水平,提高其市場競爭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