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空軍招飛報名基本要求
一、招飛對象:
普通高中應、往屆畢業男生:年齡不小于17周歲、不超過20周歲(2003年8月31日至2006年8月31日出生);
軍隊院校應屆本科畢業生:男性,年齡不超過24周歲(1999年7月1日以后出生)。
二、心理要求
對飛行有較強的興趣和愿望,思維敏捷、反應靈活、動作協調、學習能力強,性格活潑開朗、情緒穩定,有敢為精神。
三、身體要求
(1)身高:在165-185cm之間(未滿18周歲的,身高在164-185cm之間);
(2)體重:在52公斤以上(未滿18周歲的,在50公斤以上),體型勻稱;
(3)視力:按照空軍招飛標準“C”型視力表,雙眼裸眼視力均為0.8以上,未做過視力矯治手術,未佩戴過角膜塑形鏡(OK鏡),無色盲、色弱、斜視等;
(4)無影響功能或軍容的紋身、刺字、瘢痕等。
四、文化要求
必須具有所在學校正式學籍,參加全國普通高等學校招生統一考試(外語限英語、俄語),預估高考成績在一本線(特殊類型招生控制線)以上。
五、政治要求
熱愛中國共產黨,熱愛祖國和人民,政治可靠,思想進步,品德優良,作風正派,遵紀守法,歷史清白,符合軍隊招收飛行學員政治條件,本人自愿,家長(監護人)支持。
2、空軍招飛選拔流程
第一階段,初選。主要包括宣傳發動、組織推薦、初步檢測。
宣傳發動,由招飛選拔中心與地方教育招生部門,深入學校宣傳招飛政策規定,發動綜合素質好的學生報名參加招飛。
組織推薦,由學校對報名學生進行招飛身體“五查”(查身高、體重、視力、血壓、色覺),通過者經學校審查同意后推薦為初選對象。
初步檢測,學生持《空軍飛行學員報名表》和身份證、戶口簿或有效證明,由縣(市)、區招生部門或學校統一組織到初選站參加檢測,合格者確定為復選對象。
第二階段,復選。
復選從2月份開始至5月份結束。復選工作在招飛選拔中心設置的檢測站進行,主要包括文化測試、體格檢查、心理選拔和政治考核。
文化測試,進行數學、英語測試。
體格檢查,進行外科、內科、神經精神科、眼科、耳鼻喉科、超聲診斷科、檢驗科等全面檢查。
心理選拔,進行飛行基本能力、特殊能力的檢測和面試。
政治考核,按軍隊招飛政治考核標準條件,對學生本人及家庭成員、主要社會關系成員進行調查了解。
第三階段,定選。
從6月中旬開始至7月下旬結束。定選工作在空軍招飛局進行,主要包括集中選拔和審批錄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