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高中學考科目的等級劃分標準
選考是在學考“必考題”基礎上增加“加試題”形成的,同一科目的學考和選考同時安排考試。在劃定某一科目當次學考等級時把選考的考生也全部計入劃學考等級的基數。比如:有10萬學生考物理科70分滿分的學考試卷,5萬學生考100分滿分的選考試卷,考后按15萬學生劃定物理科學考等級,按5萬選考學生去掉學考70分部分不合格者劃定物理科選考等級。
學考設A、B、C、D、E5個等級,其中E為不合格等級,E等比例不超過5%。舉例:如果你把化學作為選考科目,那么你在70分滿分的“必考題”部分必須獲得合格等級(ABCD均可),才有參與選考科目化學21等級劃分的資格,并獲得起點賦分40分。
2、為啥浙江學考分檔分數不公布
浙江學考成績abcde分檔分數不公布是因為學考成績以等級呈現,有利于淡化“分分計較”。
考試成績以“等級”或“合格、不合格”呈現。計入高校招生錄取總成績的學考3個科目成績以等級呈現,其他科目一般以“合格、不合格”呈現。
浙江學考成績abcde分檔分數不公布的目的是為了減輕學生集中備考和一次考試所產生的心理焦慮和精神負擔。高中學考是檢驗學生學習程度、促進學生全面健康發展、避免嚴重偏科的一項制度設計,是學生畢業和升學的重要依據。
高中學考要求規定
1、政治學科考察必修模塊1、2、4的內容。歷史學科考察必修模塊1、2、3的內容。地理學科考察必修模塊1、2、3的內容。
2、物理學科考察必修模塊1、2,并由學生在選修模塊1-1、3-1中選擇1個模塊的內容。化學學科考察必修模塊1、2的內容,并由學生在選修模塊“化學與生活”或“有機化學基礎”中選擇1個模塊的內容。生物學科考察必修模塊1、2、3的內容。
3、學生學考根據各學科不同情況,合理設置客觀題型與主觀題型,客觀題型不超過試卷總分的50%。另行制訂的“學考說明”,明確各學科測試具體內容、題型、試卷結構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