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什么是“學考”和“選考”
學考一般不評分,只有A-F這些等級,成績也不計入高考。部分高校自主招生要求絕大部分學考科目成績必須為A,因此參加自招的考生要稍微重視一下。
“選考”是高考改革后從理、化、生、政、史、地(浙江等省還有技術)中選考三門計入高考成績,地位相當于原來的理綜或文綜,只是不強制規定學科而已。
學考”的科目有13門,傳統的9門(語數外政史地物化生),加上一門技術,再加上音體美,考試的范圍就是必修模塊,而且要求所有的孩子都要參加作為畢業條件(浙江一直是這樣做的而且一直非常嚴格)。“選考”的科目只有7門(分別是物理、化學、生物、歷史、政治、地理和信息技術)。學生要在7門科目里面選3門參加考試,考試范圍主要是選修加一部分必修中比較難的部分。“選考”成績記入高考總分。選考科目采取賦分制,屬于選拔性考試,有一定的難度和區分度,但是會比改革前略簡單一些。
高中學考類似以前的會考,但難度有所增加,不計入高考成績。選考則計入高考成績,每個學生的3門選考學科,分別有2次考試機會,取最高分記錄,成績兩年內有效。改革后的高考不再是原先6月份的三天考試,而是兩種考試的結合,考生自主確定選考科目。
對選考科目的考生來說,他既通過70分必考題的考試獲得高中學考等級,作為高中畢業的依據之一,同時通過100分的考試獲得高考選考科目等級和賦分。考生各科成績按等級賦分,以當次高中學考合格成績為賦分前提,高中學考不合格不賦分,當門科目計為0分。起點賦分40分,滿分100分,共分21個等級,每個等級分差為3分。排名前1%的賦分為100分,后5%為不合格,成績為0。
2、新高考選考科目考幾次
選考每生限選3科,每科最多報考2次。選考科目在首次報考確定后不得更改,不合格者可繼續報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