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高考考場地點分配方法
地域原則:將考生安排在報名所在縣區;
四同原則:同一考場內考生均為同一民族試卷(普通漢語卷、藏語卷、蒙語卷),同一外語語種(今年有英語、日語、德語、法語4種),同一科類(普通文史、藝術文、體育文、普通理工、藝術理、體育理6類);
隨機、即時原則:在上述原則的基礎上,同一考區的考生考場號、座位號由電腦隨機、即時產生,一旦產生立即拷貝封存,教育廳直屬機關紀委、考試院監察室備份原始數據,杜絕人工干預。
2、考場座位分配原則
座位計算機隨機排,整個編排過程一般會在省教育廳直屬機關紀委、省教育考試院紀委等部門工作人員的監督下進行,計算機操作程序以縣區為單位,以每個考場30名考生為基本編排單元,按照考生報考的科類、外語語種等信息,自動生成考生所在的考點、考場以及座位號。
1、高考考場座位安排表在考場內公布,不會提前在網上公布。
2、考生進入考點后,會在考場門前張貼的座位安排表查到自己的考試座位。
3、不同省份其編排順序不一樣,部分省市以下列方式編排座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