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免費師范生的報考條件
教育部六所直屬師范大學師范專業在各地都安排提前批次錄取,凡是達到以下三條的畢業生都可以自愿報考:
一、參加普通高校招生全國統一考試,達到部屬師大在本地區的錄取分數線;
二、符合《教育部普通高校招生工作規定》,熱愛教育事業,畢業后愿意長期從教;
三、身體健康,符合《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的有關規定。
其他途徑:有志從教并符合條件的非師范專業優秀學生,在入學二年內,可在教育部和學校核定的計劃內轉入師范專業,并由學校按標準返還學費、住宿費,補發生活費補助。
2、免費教育師范生協議
免費教育師范生入學前要簽訂三方協議,三方分別為部屬師范大學、免費教育師范生為乙方和生源所在地省級教育行政部門。
部屬師范大學在招生錄取前將經學校簽字、蓋章的《師范生免費教育協議書》(一式三份)按招生計劃數120%比例寄送生源所在地省級教育行政部門,后者簽字并加蓋公章后及時寄回相關大學。
之后,大學再將由本校和生源所在地省級教育行政部門簽字、蓋章的《師范生免費教育協議書》(一式四份)隨本校《錄取通知書》一并寄送錄取考生。
錄取為免費教育師范生的考生,持錄取通知書和經本人簽字(未滿18周歲者須同時由監護人簽字)、部屬師范大學和生源所在地省級教育行政部門簽字、蓋章的《師范生免費教育協議書》,按學校規定時間及要求報到入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