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深圳工傷保險費率調整實施:三類行業基準費率均下調50%
2017年1月1日?6月30日,工傷保險一類、二類、三類行業參保單位的基準費率均下調一半,再按規定確定參保單位向上或向下的浮動費率。深圳市人社局昨日公布,對參保單位2015年10?11月已按原費率繳納的工傷保險費,按原繳費總額的50%退費。
深圳市人社局公布,決定階段性調整本市工傷保險繳費費率。2015年10月1日?12月31日,參保單位按現行工傷保險繳費費率(以下簡稱費率)的50%下調費率;2017年1月1日?6月30日,工傷保險一類、二類、三類行業參保單位的基準費率分別由0.4%、0.8%、1.2%調整至0.2%、0.4%、0.6%,再按規定確定各參保單位向上或向下的浮動費率。
去年12月1日起,由市社保經辦機構在社保信息系統下調參保單位工傷保險繳費費率,無需另行申請。對于參保單位2015年10?11月已按原費率繳納的工傷保險費,按照原繳費總額的50%進行退費,由市社保經辦機構退還至其工傷保險繳費賬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