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休工資2019年繼續上漲基本上是十拿九穩的事情,因為退休金的變動是和社會發展緊密聯系的,也是國家十四年來時刻關注的重大事件,過去的2018年,我國GDP增長值在6.6%左右,說明國家繼續強盛壯大,退休職工的養老金也必定會根據國情繼續增長的。那么2019年廣西企業退休漲工資有哪些最新消息呢?本文大風車網小編為你收集整理了一些關于廣西退休工資上漲的知識點。
由于2019年廣西企業退休漲工資最新消息官方暫未公布,不過據小編推測今年廣西退休工資上漲的幅度和2018年大體相當,可能還高于2018年上調的額度。以下是2018年廣西企業退休漲工資的相關知識,可供大家暫先參考!
桂人社規〔2018〕23號
各市、縣(市、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財政局:
根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 財政部關于2018年提高全國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基礎養老金最低標準的通知》(人社部規〔2018〕3號)精神,經自治區人民政府同意,自2018年1月1日起,提高我區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基礎養老金標準。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提高標準、時間和范圍
(一)提高標準
我區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基礎養老金最低標準從原來的每人每月90元提高至每人每月116元,即增加26元,其中中央基礎養老金最低標準本次提高18元,自治區基礎養老金最低標準本次提高8元。提高后,中央基礎養老金最低標準每人每月88元,自治區在中央最低標準上提高28元至每人每月116元。對65周歲及以上參保的城鄉老年居民予以傾斜,在自治區確定的基礎養老金最低標準上每人每月加發5元老年基礎養老金。
(二)實施時間和范圍
中央提高基礎養老金最低標準從2018年1月1日起實行,實行后我區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基礎養老金最低標準為每人每月108元。自治區提高部分和加發老年基礎養老金從2018年7月1日起實行,實行后我區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基礎養老金最低標準為每人每月116元,其中65周歲及以上參保的城鄉老年居民基礎養老金最低標準為每人每月121元。所有符合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待遇領取條件的參保人,都可以按照增加的標準相應提高基礎養老金待遇水平。
二、資金來源
本次提高標準所需資金,中央基礎養老金部分由中央財政給予全額補助。自治區提高部分由自治區與設區市按6:4比例承擔,自治區與縣(市)按8:2比例承擔。2018年提標中的自治區應承擔資金,由各縣(市、區)從歷年已下達的自治區補助資金中統籌解決。
本次中央、自治區提高的基礎養老金,不得沖抵或替代各統籌地區自行提高的基礎養老金。
三、組織實施
(一)及時修改信息系統參數
各地城鄉居民養老保險經辦機構要及時核對修改城鄉居民養老保險信息系統的參數。自治區人力資源社會保障信息中心將于2018年11月9日統一修改系統待遇參數,并將于11月12日統一調試“待遇補發”模塊。各地要仔細核對系統參數,對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待遇領取人員的信息數據、發放金額進行核查比對,確保不重不漏,計算準確。
(二)確保按時足額發放到位
各地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要按規定的標準、時間和范圍要求,確定應發人員、補發人員、正常發放人員和相應資金額度,于2018年11月15日前按新標準發放并補發2018年1月以來增加的基礎養老金,其中2018年1-10月已死亡注銷的領取待遇人員補發工作可適當延長至2018年11月30日前完成。
(三)做好城鄉居民養老保險擴面征繳工作
各地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要著力做好2018年城鄉居民養老保險擴面征繳工作,進一步健全社會保險參保繳費激勵機制,積極引導參保城鄉居民選擇更高檔次繳費,長期持續繳費,增加個人賬戶積累,將政府支持保障與個人自我保障有機結合,逐步提高養老保障水平;繼續推行金融機構代扣代繳保險費方式,杜絕現金收費、保障基金安全、提升工作效率。
四、工作要求
(一)各地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和財政部門要高度重視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基礎養老金標準的調整工作,切實加強組織領導,指定專人負責,采取有力措施,按時完成提高基礎養老金標準工作任務。
(二)各地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和財政部門要加強溝通與協作,及時處理解決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基礎養老金調整工作中遇到的問題,確保本次基礎養老金標準調整工作順利完成。
(三)各地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要切實加強對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基礎養老金標準調整工作的監督檢查,各地財政部門要切實加強和規范財政補助資金的監督管理,確保專款專用。
(四)各地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要深入開展有關社會保險政策宣傳,正確引導社會輿論,形成良好的社會氛圍。
廣西壯族自治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 廣西壯族自治區財政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