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篇一】
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教育局學校安全工作科,負責處理應急管理的各項具體事務,孫烈禮同志兼任辦公室主任,辦公電話:72xxxxx,手機:158xxxxxxxx,夜間值班電話:72xxxxx.
工作職責:
(一)統一指揮,快速反應。區教育局成立突發校園安全事件應急處置領導小組,全面負責全區教育系統應對突發事件的處置工作,形成處置突發事件的快速反應機制,確保信息搜集、情況報告、指揮處置等環節的緊密銜接,做到快速反應,正確應對,處置果斷,力爭把問題解決在萌芽狀態。
(二)分級負責,屬地管理。發生突發事件后,要遵循屬地管理原則,各學校要在事發地黨工委和辦事處(管委會)的統一領導下,啟動應急預案,并及時報告區教育局。
(三)系統聯動,協同應對。發生突發安全事件后,各相關學校負責人要按照區校園突發安全事件應急處置領導小組的要求,立即深入第一線,掌握情況,開展工作,控制局面。形成各級各部門系統聯動,群防群控的處置工作格局。各相關學校要建立健全突發安全事件信息報告體系、科學決策體系、恢復重建體系。
(四)加強教育,依法處置。在處置校園突發安全事件過程中,堅持從保護師生生命和財產安全的角度出發,最大限度地減少校園突發安全事件造成的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按照“動之以情,曉之以理,可散不可聚,可順不可激,可解不可結”的工作原則,引導師生以理性、合法的方式表達利益訴求,及時化解矛盾。要嚴格區分和正確處理兩類不同性質的矛盾,做到合情合理,維護師生的合法權益。要將法制宣傳、教育疏導工作貫穿到整個處置的過程中,綜合運用法律、經濟、行政等手段和協商、調解等方法處置校園各類突發公共事件,慎用強制措施和警力,加強教育疏導,防止矛盾激化和事態擴大。
(五)加強保障,重在建設。從領導、制度、組織、物質、經費保障和力量部署等方面,全面加強保障措施,增強保障實力,提高工作效率。
【篇二】
1.全面負責學校安全工作,校長是領導小組組長,其他成員分工負責。領導小組下設安全保衛機構(保衛處),保衛主任由分管副校長分管。配備一定數量的專(兼)職保衛人員,建立高效規范的學校安全工作網絡體系。
2.學校安全工作領導小組下設應急小組:指揮組、保衛組、現場處置組、現場救護組、通訊聯絡組、后勤保障組、事故調查組等。各組根據事故實際情況,啟動工作。
3.切實保證學校安全工作所需人、財、物并合理配置。
4.制定學校各項安全管理制度、預警和突發事件應急預案,完善事故防范措施,檢查督導安全工作“一崗雙責”制度的落實。協助有關部門對重大安全事故做出處理,并在適當范圍內通報。
5.定期召開領導小組專題會議,組織學習上級部門下發的安全工作指導文件,制定年度學校安全工作計劃,擬定安全目標管理責任書。結合學校特點研究部署學校常規性安全工作。
6.代表學校與家長簽訂安全協議書。由校車服務提供者提供校車服務的,學校應當與校車服務提供者簽訂校車安全管理責任書。
7.強化人防、物防、技防手段,抓好校舍設備維護、消防、治安、交通、食品、疾病預防、自然災害防范等基礎性安全工作。定期開展自查,及時排除安全隱患。重點做好校門秩序、教育教學、學生宿舍、食堂衛生、大型集體活動、集體外出等方面的安全工作。
8.組織開展師生安全宣傳教育和培訓,定期不定期開展應急演練,提高師生對各類突發事件應急處置能力和逃生自救技能。
9.在上級部門的指導下和學校周邊單位建立校園周邊綜合治理小組,或建立聯席會議制度。注重學校安全長效機制建設;加大校園周邊綜合整治力度,維護校園及周邊安全。
10.發生緊急情況立即啟動應急預案,全面負責突發事件的指揮、協調等工作,及時組織搶險搶救。在有關部門領導下及時、妥善、依法處置事故。對相關人員進行責任追究。
11.嚴格履行事故報告制度,及時向上級有關部門報告情況,做到30分鐘內電話口頭報告,2小時內簡要書面報告。密切配合醫療、防疫、公安、消防等部門對事故的處理,認真執行上級有關指示。
12.可設對外新聞發言人負責接待各界媒體,遇到突發事件時能冷靜面對媒體采訪,形成正確的輿論導向。教育師生員工共同做好穩定工作,未經同意不得隨意接受采訪、擅自發布信息。
13.加強對教師侮辱、體罰學生現象的監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