導讀:《今日說法》誕生于1999年1月2日,是中國中央電視臺(cctv)第一檔全日播法制欄目,已經成為家喻戶曉的品牌欄目。欄目秉持"點滴記錄中國法治進程"的理念,以"重在普法,監督執法,促進立法、服務百姓"為宗旨,全力打造"中國人的法律午餐"。欄目收視排名長期穩居央視前列,影響力持續增強,《12.4年度法治人物頒獎盛典》、《小撒探會》等特別節目鑄就高端品質,使欄目實現了更大的社會動員能力和普法功能。
范文一
5月19日,中央電視臺《今日說法》播出了安徽六安陳臺小學學生手拉手搶救同學的新聞,令人不勝悲傷。五個逝去的幼小生命,五個破碎的家庭,看著那悲慘的場景,禁不住淚水奪眶而出。
這件發生在4月26日新聞,我已經讀過有關報道,并寫了自己的感想,但此次新聞報道再次喚醒我沉痛的神經,我再次提起筆,坦陳自己的看法。《今日說法》節目總結了學校、家庭甚至河道主管部門的各自行為及應負擔的責任,我深以為然,但作為一位父親,一名教育工作者,我知道這些原因的背后,還有更深層次的責任中國素質教育的缺位。
我們的教育只是圍繞考試,只注重分數,而沒有根據孩子成長過程中可能遇到的問題提前進行引導、教育和培訓,沒有進行相應的知識學習和技能訓練,從而無法應對各類風險。報道中那位介紹情況并參與救人的孩子能夠安然無恙,重要的一點就是會游泳。我的孩子今年15歲,去年到澳大利亞讀書,每周的課程里有三分之一是學習社會生活中需要的技能,全部都是實踐課,有一系列的操作內容。比如,人人都要會做飯,要學會游泳,必須掌握火災逃生的方法,還要積累野外生存的經驗以及學習如何擺脫壞人的技巧。一次,她寢室的隔壁房間失火,她不僅自己從容脫身,而且還幫助其他人減少了損失。
范文二
早上,看了CCTV的《今日說法》。大概的內容:一個應該判處死刑的犯人,家里積極籌款賠了受害人3萬元。罪犯改判了死緩。我關心的是請的嘉賓的說法。
老百姓認為是3萬=減刑,拿錢可以買命。報紙、媒體熱議。覺得法律怎可交易,批判的很。相反的,負責案件的法官、《今日說法》的嘉賓認為:可以,無可厚非。
心中頗為感慨,一吐為快。
夠判死刑的罪,不會是小事吧!如果不是故意的,也是逞強好勝、不知小心,釀成大禍。若犯人是故意而為。說明犯人的心業已大大的壞了。《今日說法》的嘉賓說法:犯人的權益也是要考慮的。確定有罪的人是要剝奪權利的。受害人的權利你又是怎么考慮的呢?
3萬=減刑,法官和嘉賓予以否認。還是報紙故意熱炒讓他們很不自在。筆者覺得就是:3萬=減刑。交了3萬,改判死緩了啊,事情就是這樣做的啊,怎可抵賴。說這是拿錢買命,你們有什么好抵賴的啊。犯人的母親說:不該判,我是不會賠的。這不是明擺著的錢與法的交易嗎?犯人的家人都這樣想了,百姓怎么不能這么想,又怎么錯了呢?
法官和嘉賓認為:犯人和受害人可以協商解決。很多的時候,犯人是強勢的,比受害人強勢的多。協商的結果會讓受害人受到的傷害更多、更大。對立的兩方面協商,一定是有利強勢的。
《今日說法》的嘉賓還說:協商賠償不可漫天要價。筆者不知道什么是漫天要價。人家被你砍了一只手是賠5萬、還是10萬,還是20萬?你的心大大的壞了且不談,你就要賠上一只手一輩子能掙來的錢,還要陪上精神損失費等等。受害者不是碰瓷的。要不砍你的一只手試試?法律自有公正的處理辦法,何以讓人協商解決?
親愛的法官啊,如果你的孩子被人砍了一只手,要你協商解決,只能跟四處借錢給你5萬,你就不要追究刑事責任了吧?筆者覺得是不可能的,絕對不可能的。
換位思考解決問題很重要。社會的很多不公正管理者是有責任的,那些舉刀向著孩子的人啊,你們錯了,看看那些政府機關幼兒園的孩子吧,他們是多么的可愛!!
民事可以協商。刑事怎可協商?刑事犯罪一定是要追究刑事責任的。否則,公平何在、正義何在。
殺人償命欠債還錢,天經地義。懲罰為戒除啊,是不要考慮施暴者的感受了的。主動傷害他人的,要讓其付出慘痛的代價。讓其得到受害者十倍的痛苦。要么何來懲戒啊。作奸犯科者輕松過關,無關痛癢,還會來犯的,習以為常未可知哦。凡是故意而為著,期待:以彼之道還施彼身,期待,期待。
范文三
今晚觀看了“今日說法”播出的《梅園奇案》,對該播出的故事情節存在一些的困惑。簡單的看出《梅園奇案》闡述的交友不慎問題,經過反復的觀看與回憶并揣摩犯罪人和受害者的心理,發現所存在的問題并非單純的交友問題,還且存在人的心態及社為為人處事問題。
故事內容講了李大林邀請朋友(章晴)來無錫玩。當章晴從南京到達無錫,李大林按照章晴要求給章晴報銷車費和找賓館住,章晴不但不滿足還抱怨賓館衛生條件差,引起李大林的反感。后來李大林邀請章晴一起去梅園公園玩,章晴向李大林抱怨家里安排的相親如何的不滿意,勾起李大林記憶。曾幾次相親都失敗,他降低要求,女方還是挑剔他條件不好,達不到意想中的要求,不歡而散。從此對女生的挑剔很反感,因內心氣憤,從而引起他傷害章晴的做法。
內容分析:
看完這個短片,覺得最后引起章晴受傷,兩個人都有責任。首先,章晴作為李大林的普通朋友找李大林玩,主動要求李大林付車費。賓館費是不對的;其次章晴找李大林玩作為客人,應當盡量不要給對方添麻煩,受人邀請一起游玩本來是一件開心的事。在和朋友談話間要了解朋友的處境,安慰幫助朋友度過心理上的難關。在劇中,章晴就沒有做到這一點,明知道李大林31歲未婚,還在他面前抱怨家里安排的相親如何不滿意,這屬于不懂得社交及為人處事。而李大林主要是心態問題,李大林在幾次戀愛感情失敗后,產生了消極的心態,妒忌條件比自己好的人,不管男生女生他都嫉妒她(他)們的擁有,更看不慣擁后還不在乎的做法,因之前的戀愛,他討厭女生抱怨、挑剔。看到章晴條件比自己好,還不知足,心生嫉妒,因章晴的抱怨感到氣憤、心態扭曲,做出傷害了章晴做法。
分析了解之后從中吸取的道理:一是交友的方向和朋友的相處,人不可貌相,有些人是肉眼是分辨不出好壞來的,需要了解跟判斷。交友需要謹慎,常言道:“近朱者赤,近墨者黑”,可見朋友對我們的影響之大,所以必須了解什么是益友,什么是損友。在我認為的益友:為人正直,要坦蕩、剛正不阿,有一顆善良的心,誠實守信。二是健康的心態,心態表示一個人的精神狀態,只要有良好的心態,我們才能每天保持飽滿的心情。心態好,運氣就好。精神打起來,好運自然來。做任何事情一定要有積極的心態,一旦失去它,就要學會調整心態,有良好的心態工作就會有方向,人只要不失去方向就不會失去自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