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頭大學怎么轉專業,轉專業難不難,首先得確定該校是能進行轉專業的操作,可以通過加一些本校的招生群,向招生處的老師或者是本校的學生對此進行了解,盡量詢問的詳細些,比如轉專業的條件、難度,是否需要留級和轉專業成功的比例等等,本文整理了一些關于汕頭大學轉專業的知識,內容來源于互聯網,僅供參考!
一、汕頭大學新生怎么轉專業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規范學校學生轉專業工作,更好地滿足學生個性發展需要,根據教育部《普通高等學校學生管理規定》(教育部第41號令)、《汕頭大學本科生管理規定》(汕大發〔2017〕83號)等規定,特制定本工作細則。
第二章 轉專業要求和程序
第二條 轉專業是指學生在學習期間由原專業轉入另一個專業學習。學生按招生錄取的專業在校學習后,可根據學校的規定提出轉專業申請。轉專業類別主要包括:疾病救濟、大類分專業、學生意愿、退役大學生士兵復學等。
第三條 有下列情況之一的,可申請轉專業:
(一)學生確有興趣專長,轉專業更能發揮其專長的。
(二)入學后發現某種疾病或生理缺陷,經校醫院指定醫療單位檢查證明,無法在原專業學習,但尚能在本校其它專業學習的。
(三)經學校認定學生在原專業確有某種特殊困難,無法繼續學習的。
第四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允許轉專業:
(一)入學未滿一學期的(不包括:入學體檢復查發現有不符合招生管理規定中就讀該專業的疾病或生理缺陷)。
(二)在校期間已轉過專業的(不包括:新生入學被要求轉專業的、大類分專業)。
(三)休學、保留學籍、依據學校管理規定應予以退學或開除等學籍狀況不正常的。
(四)提前批次錄取的學生的高考成績低于當年學校非提前批次本科專業投檔分數線的。
(五)上級教育行政部門規定不能轉專業的。
第五條 轉專業受理程序:
(一)疾病救濟:新生入學時,因學校體檢復查發現有不符合招生管理規定中就讀該專業的疾病或生理缺陷需要轉專業的,由校招生辦負責提出初步審核意見并報教務處。
(二)大類分專業:大類招生的學院應根據學校的轉專業規定制定詳細的分專業規則,分專業結果須經過學院教學委員會審核、院內公示不少于5個工作日,并于第6周內將上述分專業結果及規則等材料報教務處。
(三)學生申請:
1.學生申請轉專業的時間,限于新生入學后的第一、二個春季學期和第二個秋季學期。
2.春、秋季學期開學初,各學院向教務處報送接收轉入學生計劃、接收條件、考核方式和程序等。教務處審核匯總,于第4周向全校學生發布轉專業通知。
3.申請轉專業的學生根據轉專業通知填寫《汕頭大學學生轉專業申請表》,連同成績單,送達擬轉入專業所在院(系)。
4.學院教學委員會在第6周前完成對申請轉入學生材料審查和考核等工作,于第6周將擬接收轉專業學生名單和材料報教務處。
(四)退役大學生士兵復學:退役大學生士兵復學轉專業遵照教育部、總參謀部、總政治部以及省教育廳發布的關于退役大學生士兵復學轉專業的文件執行。
第三章 轉專業審核
第六條 學校教學委員會專業建設工作分委員會審核教務處提交的擬同意轉專業學生材料(含大類分專業),分管教學校領導審批,確定轉專業名單。
教務處在學校網站將轉專業名單公示5個工作日。公示結束后,學校正式發文公布轉專業結果,將轉專業調整情況提交學信網并報送廣東省教育廳。
第七條 批準轉專業的學生須參加原專業當前學期課程的學習和期末考試,考試不及格者,按學籍管理相關規定處理。
批準轉專業的學生自下學期起轉入新專業學習,轉入專業根據接收學生的學業情況,制定轉專業學生個人培養計劃。已獲得的學分符合轉入專業培養方案的,經轉入學院確認并報教務部門審核后,予以承認。
第八條 轉專業的工作必須在公正、公開、公平原則下進行,嚴禁違反程序、弄虛作假、徇私舞弊、以權謀私等。對在轉專業工作中違反規定的單位或個人,按學校相關紀律處理。有相關違規行為的學生,一經查實,取消轉專業結果,并由學校依據情節輕重給予相應的處分。
第四章 附則
第九條 本細則自公布之日起實施。
第十條 本細則由教務處負責解釋。
二、汕頭大學招生專業目錄及重點專業有哪些
國家特色專業 | 機械設計制造及其自動化 法學 工商管理 |
類別 | 專業名稱 |
---|---|
金融學類(本) | 金融學 |
經濟與貿易類(本) | 國際經濟與貿易 |
法學類(本) | 法學 法學(涉外法務特色班) |
中國語言文學類(本) | 漢語言文學 |
外國語言文學類(本) | 英語 西班牙語 |
新聞傳播學類(本) | 新聞學 新聞學(國際新聞傳媒) 廣告學 網絡與新媒體 |
數學類(本) | 數學與應用數學 |
化學類(本) | 應用化學 |
海洋科學類(本) | 海洋科學 |
生物科學類(本) | 生物技術 |
統計學類(本) | 統計學 |
機械類(本) | 機械設計制造及其自動化 機械設計制造及其自動化(教育部卓越工程師班) 智能制造工程 |
材料類(本) | 材料科學與工程 |
電子信息類(本) | 電子信息工程 電子信息工程(教育部卓越工程師班) 光電信息科學與工程 通信工程 通信工程(教育部卓越工程師班) |
計算機類(本) | 計算機科學與技術 計算機科學與技術(教育部卓越工程師班) 電子與計算機工程 數據科學與大數據技術 |
土木類(本) | 土木工程(建筑工程、道路和橋梁工程) |
環境科學與工程類(本) | 環境工程 |
生物醫學工程類(本) | 生物醫學工程 |
建筑類(本) | 建筑學 |
臨床醫學類(本) | 臨床醫學(5+3一體化) 臨床醫學(兒科學,5+3一體化) 臨床醫學(全科醫學) 臨床醫學(訂單定向) |
口腔醫學類(本) | 口腔醫學 |
公共衛生與預防醫學類(本) | 預防醫學 |
藥學類(本) | 藥學 |
護理學類(本) | 護理學 |
工商管理類(本) | 工商管理 會計學 |
公共管理類(本) | 行政管理 |
設計學類(本) | 藝術設計學 視覺傳達設計 環境設計 產品設計 公共藝術 數字媒體藝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