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蘇省教育廳官網公布了
省及各設區市教育行政部門
規范辦學行為專項治理舉報電話
敲黑板!這里劃重點了
根據要求,專項治理舉報電話要指定專人負責接聽,上班期間保持暢通。對舉報內容要建立專門臺賬,如實客觀記錄,及時妥善處理。堅持“屬地管理、分級負責,誰主管、誰負責”原則,
對事權主要在下級教育部門管轄的舉報投訴線索,可轉送下一級教育主管部門核查處理,并給予必要的政策指導;
對較為典型、問題嚴重的線索,要組織力量直接核查督辦;
對于反映的重要意見、建議,可在工作中作為參考。
各地在處理舉報投訴電話過程中,要堅持站穩人民立場,切實提高政治站位,嚴格依照法律法規,按程序和規矩辦事,做到投訴舉報一起,查核督查一起,對經查實的違規辦學行為要進行通報并嚴肅追究責任,確保件件有著落,事事有回音,努力讓群眾滿意。
各設區市教育局要通過各種渠道公布專項治理舉報電話,各縣(市、區)教育行政部門要依照省及市的做法,設立專項治理舉報電話,并向社會公布,加快形成省、市、縣三級聯動的工作網絡和協同查處機制,力爭專項治理取得實實在在的效果。
再來提醒一下違規辦學的內容
有以下行為的就可以投訴了!
江蘇中小學違規辦學十項行為
嚴禁義務教育學校考試入學
1.公辦和政府公共資源參與舉辦的民辦義務教育學校不得舉行與入學相關的任何形式的筆試、面試;
2.學校不得以社會培訓機構組織的各類考試結果或以各類競賽證書、考級證明等作為入學依據;
3.民辦義務教育學校不得在學費之外,收取與入學掛鉤的贊助費、捐資助學費等。
嚴禁義務教育學校不執行國家課程計劃
4.學校應開齊開足國家和省規定課程,不得實行兩張課表;
5.學校不得隨意增減課時,不得占用道德法治課、綜合實踐活動、體藝課、技術類等課程課時;
6.嚴禁學校超課程標準、超進度教學或考試。
嚴禁義務教育學校考試排名
7.學校不得分重點班、實驗班,不得采用分層走班形式變相設置快慢班;
8.嚴禁頻繁組織各類考試和測驗,學校每學期統一組織的考試,小學不得超過1次,初中不得超過2次;
9.學校或教師不得以任何形式公布學生的考試成績及排名,包括平均分、高分率、分數段、作業準確率等;
10.地方黨委政府及教育部門不得以升入名校學生數、中考升學率等對學校或教師進行排名、表揚、獎勵,學校不得以考試成績為主要標準考核、獎懲老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