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發展黨員工作要嚴格按照黨章和《中國共產黨發展黨員工作細則(試行)》的規定,認真貫徹“堅持標準、保證質量、完善結構、慎重發展”的方針,有領導、有計劃地進行。發展黨員必須堅持入黨自愿和個別吸收的原則,成熟一個,發展一個。
二、發展黨員要嚴格按照規定程序辦理。主要程序是:
(一)對入黨積極分子的培養、教育、考察
1、要求入黨的同志自愿向所在黨支部提出申請,提交入黨申請書。
2、遞交入黨申請報告一年以上的入黨申請人,通過黨的基本知識考試,經小組,支委會討論,確定為入黨積極分子。
3、黨組織指定2名正式黨員做入黨積極分子的培養聯系人,并吸收他們聽黨課、參加黨內有關活動,給他們分配一定的社會工作,以及定期培訓等方法,對他們進行培養和教育。
4、黨支部每半年對入黨積極分子進行一次考察。機關黨委每年對入黨積極分子進行考核,對入黨積極分子隊伍狀況作一次分析,針對存在的問題,采取改進的措施。
5、組織入黨積極分子進行短期集中培訓。時間一般為5至7天。主要學習《中國共產黨章程》等內容。未經培訓,一般不能發展入黨。
6、確定為擬發展對象:
(1)召開支委會。對照黨員條件,進行充分醞釀,初定競爭擬發展對象,并確定召開支部擴大會的時間、對象等。
(2)召開支部擴大會。參加對象為全體黨員和群眾代表。會議的主要議程是:
①支部負責人介紹每位入黨積極分子的基本情況,包括姓名、出生年月、文化程度、工作簡歷、申請入黨時間、被確定為入黨積極分子的時間等(可形成書面材料發給與會者);
②入黨積極分子進行演講,主要內容包括個人對黨的認識、入黨動機和提交入黨申請以來的思想工作表現等,演講時間為10分鐘左右,演講結束后入黨積極分子離開會場。
③民主測評,測評的主要內容有入黨動機、思想品德、遵守紀律、能力水平、勤奮敬業、工作成績等。
(3)召開支委會,根據測評分和入黨積極分子平時思想、工作表現,確定發展對象。
7、黨支部對發展對象進行政治審查,形成綜合性的政審材料,報機關黨委預審。
8、為增強發展黨員工作的透明性,加強民主監督,進一步提高發展黨員質量,經機關黨委預審合格后,將確定的發展對象的基本情況及發展時間等予以公示。公示的內容形式、方法步驟根據上級有關要求執行。
(二)預備黨員的接收
1、明確兩名正式黨員作介紹人(一般由培養聯系人擔任);
2、經機關黨委同意,發展對象填寫《入黨志愿書》;
3、支委會對發展對象填寫的《入黨志愿書》和有關情況進行嚴格審查,經集體討論認為合格后,提交支部大會討論。
4、召開接收預備黨員的支部大會。會上,申請人匯報對黨的認識、入黨動機、本人履歷,以及需向黨組織說明的問題。支委會向大會報告對申請人審議的情況。與會黨員對申請人能否入黨進行充分的討論,并采取舉手或無記名投票的方式進行表決。成人數超過應到會有表決權的正式黨員的半數,才能通過接收預備黨員的決議。
5、黨支部及時將支部大會決議填寫在《入黨志愿書》上,連同入黨申請書、政審材料、培養教育和考察的材料,報機關黨委。
6、機關黨委審批預備黨員。
(三)預備黨員的教育、考察和轉正
1、黨支部及時將上級黨委批準的預備黨員編入黨支部和黨小組。通過黨的組織生活和實際工作鍛煉,以及聽取本人匯報、個別談心、集中培訓等方式,對他們繼續進行教育和考察。
2、預備黨員面對黨旗進行宣誓。
3、預備黨員預備期滿后,由本人提出書面轉正申請,黨小組提出意見,黨支部征求黨內外群眾的意見,并經支委會審查,支部大會討論、表決通過,報上級黨委審批,轉為正式黨員。
三、發展28周歲以下青年入黨,一般應從團員中發展。黨支部要充分發揮共青團組織作為黨組織的后備軍的作用,建立健全共青團組織優秀團員作入黨積極分子的制度。
(1).怎么做到在工作中落實一崗雙責制度
首先,明確“一崗雙責”的含義:“一崗雙責”是指,一個崗位承擔兩方面的職責。“一崗”就是一個領導干部的職務所對應的崗位;“雙責”就是一個領導干部既要對所在崗位應當承擔的具體業務工作負責,又要對所在崗位應當承擔的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負責,也就是一個單位的領導干部應當對這個單位的業務工作和黨風廉政建設負雙重責任。其次,要做到一崗雙責”,就必須:一要提高思想認識。解決好思想認識問題,要牢固樹立敢抓敢管是膽識...查看更多
(2).企業項目部黨支部工作制度(部分)
為進一步提高工程項目經理部黨支部戰斗堡壘作用,發揮項目部黨員隊伍模范先鋒作用,促進項目部領導班子建設,提高項目部施工管理水平和創利能力,特制定本制度。一、認真堅持黨支部大會制度項目部黨支部必須依照黨章規定,結合自身實際,按規定組織召開黨支部大會。支部大會每半年召開一次,支部大會的主要任務是傳達、學習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和上級黨組織的決議、指示,制定本支部貫徹落實的計劃、措施;定期聽取、討論支部委員...查看更多
(3).企業黨支部工作制度的內容有哪些
內容有兩點:1、推進“兩學一做”學習教育常態化制度化,既是黨支部工作的重要內容,也是激活黨支部、增強支部組織力的重要契機2、“三會一課”是加強黨員學習教育和日常管理的基本制度安排,要把“兩學一做”作為“三會一課”的基本內容,突出政治教育,突出黨性鍛煉,做到有主題、有討論、有收獲,使之成為黨員政治學習的陣地、思想交流的平臺、黨性鍛煉的熔爐。擴展資料:黨支部的制度建設包括以下主要內容:(1)“三會一課...查看更多
(4).最新黨支部工作制度資料匯編(權威、經典)
支委會工作制度1、學習、貫徹執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和礦黨委決議的具體措施和辦法。2、支委委員匯報自己工作,總結經驗,找出問題,安排布置任務。3、分析支部班子和黨員的思想狀況,研究黨員教育、黨的思想建設中的重大問題,4、分析本隊職工思想動態,研究思想政治工作中的新問題,制定切實可行的教育措施。5、每季度召開一次民主生活會,開展批評和自我批評,交流思想,增強團結。6、每季度進行一次黨風黨紀的教育,并...查看更多
(5).2019年最新基層工會主要工作制度
基層工會主要工作制度,下面是小編搜集整理的基層工會主要工作制度,歡迎閱讀。職工大會或職工代表大會基層工會職工大會或職工代表大會每年至少召開一次,主要任務是:傳達上級工會、同級黨組織重要會議精神和指示;聽取和審議工會委員會、經費審查委員會工作報告;討論決定工會重大問題;換屆選舉工會委員會和經費審查委員會。工會委員會全體會議基層工會委員會全體會議每半年至少召開一次,必要時擴大其他有關人員。會議主要議題...查看更多
(6).全面推行河長制工作督導檢查制度2019年最新
水利部全面推行河長制工作督導檢查制度為貫徹落實《*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印發〈關于全面推行河長制的意見〉的通知》,加強對各地全面推行河長制工作的督導檢查,確保2018年年底前全面建立河長制,特制定水利部全面推行河長制工作督導檢查制度。一、督導檢查目的全面、及時掌握各地推行河長制工作進展情況,指導、督促各地加強組織領導,健全工作機制,落實工作責任,按照時間節點和目標任務要求積極推行河長制,確保20...查看更多
(7).2019年基層鄉鎮黨建工作制度
基層鄉鎮黨建工作制度民主集中制(黨組(黨委)議事決策制度)1、決定重大問題,在進行集體研究決策前,要先將相關情況在內部進行通報.使班子成員有充分的思考時問,相互協商、交換意見,避免準備不充分、倉促議事的現象2.凡是黨組織決策重大問題重要事項,要召開咨詢會、座談會、聽證會,或通過個別訪談的方式,邀請領導、專家、下級單位負責人和部分群眾代表參加,反復征求意見。3、重大問題和重要事項必須由會議決策。黨組...查看更多
(8).非公有制企業黨建工作制度
非公有制企業黨建工作制度(一)黨支部工作職責1、宣傳貫徹黨和國家的路線方針政策,引導和監督企業遵守國家的法律、法規,依法經營,照章納稅。2、關心企業生產經營的重大問題,提出意見和建議,支持和促進企業發展。3、加強黨員的教育管理,做好發展黨員工作,發揮黨員的先鋒模范作用。4、做好職工思想政治工作,團結和依靠職工群眾,關心和維護職工的合法權益。5、加強*建設,建設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查看更多
(9).2019年機關綜治維穩工作制度
機關綜治維穩工作制度1第一條為落實貫徹全省及實驗區維穩工作部署精神,做好社會事業系統綜治維穩工作,結合我局實際,制定本制度。第二條 綜治維穩是社會治安綜合治理與維護社會穩定工作兩項工作的簡稱。雖然兩者具有不同的側重點,有不同的內涵和外延,但從實際工作來講,兩者密不可分,社會治安綜合治理的目標是維護社會穩定,維護社會穩定需要依靠社會治安綜合治理。第三條社會管理綜合治理是在黨委、政府統一領導下,在充分...查看更多
(10).2019年社區綜治維穩工作站工作制度
社區綜治維穩工作制度1一、矛盾糾紛排查調處制度。堅持矛盾糾紛15天一排查,做到重點排查與集中排查相結合,社區重大節假日、敏感時期重點排查,及時有效調處本社區級矛盾糾紛,做到“小事不出社區、大事不出街道、矛盾不上交”上交鄉鎮(街道)綜治信訪維穩中心調處的矛盾糾紛,必須具備三個條件:一有當事人向上級調處的報告;二有社區調解委員會的調查材料和初步意見;三有確實解決不了的事實和理由。二、信息情況報告制度。...查看更多
“推優”工作的具體步驟是:
1、召開團員大會,團支部委員會介紹申請的團員情況,團員進行民主評議,提出對象;
2、支部委員會在對對象進行認真考察的基礎上,討論核定名單,向黨支部;
3、黨組織對被的優秀團員,條件成熟的可以確定為發展對象,需要逐步培養、教育的可以列為入黨積極分子。
四、為提高發展黨員質量,嚴把“入口關”,引入發展黨員競爭機制,通過知識測試、演講、民主測評等形式,為入黨積極分子及發展對象提供展現平臺。加強發展黨員制度化建設,堅持培訓制、考核制、預審制、公示制、票決制等制度。機關黨委結合現實表現,對表現優異者優先發展;對行為 《發展黨員工作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