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往大城市定居,很多人都會想要辦理居住證,從而能夠在大城市中享受正常家居生活,不過居住證辦理并不容易,需要滿足條件才行。公民離開常住戶口所在地,到其他設區的市級以上城市居住半年以上,符合有穩定就業、穩定住所、連續就讀條件之一的,可申領居住證。那么居住證加急幾天能下來,以及居住證辦理需考慮哪些,以下是小編收集的相關信息,僅供參考。
在吉林省辦居住證方便啦!登錄“吉事辦”就能辦理暫住登記!
大家可通過手機登錄“吉事辦”辦理暫住登記、居住證申領、簽注、補領、換領等業務
一起看看咋辦理:
在“吉事辦”首頁找到“居住證服務專區”
暫住人口申報
辦理居住證需要提前申報暫住人口信息,自暫住人口信息登記日期起180天后可以繼續申領居住證。填寫相關信息提交申報。
居住證申領辦理
外省流動人口離開常住戶口所在地到吉林省內任一城市居住或吉林省內流動人口離開常住戶口所在地到省內其他城市居住,登記居住時長半年以上,并同時符合有合法穩定就業、合法穩定住所、連續就讀條件之一的,可以依照規定申領居住證。填寫基本信息后可以選擇“自取”或“郵寄”的方式取證,郵寄需要填寫收件人相關信息,到付郵寄費用。
居住證申領辦理進度查詢
居住證申領成功后,對居住證的辦理進度進行實時查詢。
居住證補領、換領辦理
已在吉林省辦理過居住證,因遺失、損壞等原因需要補領、換領,填寫基本信息后可以選擇“自取”或“郵寄”的方式取證,郵寄需要填寫收件人相關信息,到付郵寄費用。
居住證簽注辦理
居住證每年簽注1次。居住證持有人在居住地連續居住的,應當在居住每滿1年之日前30日內,到居住地政務大廳辦理簽注手續。
居住證變更辦理
居住證持有人的居住地址發生變更的,應當自變更之日起十日內,到居住地公安派出所辦理變更手續。
長春市居住證辦理需要準備哪些材料呢?
公民申領居住證,應當向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者公安機關委托的社區服務機構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證、近期相片以及居住地住址、就業、就讀等證明材料。
(1)居住地住址證明包括房屋租賃合同、房屋產權證明文件、購房合同或者房屋出租人、用人單位或就讀學校出具的住宿證明等;
(2)就業證明包括工商營業執照、勞動合同、用人單位出具的勞動關系證明或者其他能夠證明有合法穩定就業的材料等;
(3)就讀證明包括學生學籍卡、學生證以及就讀學校出具的其他能夠證明連續就讀的材料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