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三級殘疾人補貼政策
一、保障群體細化擴至6類人群
據市民政局副局長李紅兵介紹,該項政策實施后,本市將在全國范圍內率先實現困難殘疾人群體生活補貼福利的全覆蓋。
據了解,本市的困難殘疾人生活補貼制度于2010年正式建立。
2010年12月,市殘聯、市財政局下發《關于印發的通知》,建立起困難殘疾人生活補貼制度,自2011年1月1日起實施。
按照此前辦法,目前北京市困難殘疾人生活補貼的保障對象僅有兩類,即低保家庭和失業且無穩定性收入的殘疾人。
與原辦法不同,新發布的實施辦法對困難殘疾人群體進行了精準區分,將非低保低收入家庭中的殘疾兒童等困難殘疾人納入了補貼范圍。
從而將保障群體細化為低保家庭、低收入家庭、失業且無穩定性收入、非低保低收入但個人穩定性收入低于低保水平的殘疾人以及民政部門管理的重度殘疾人、其他殘疾兒童等6類。
二、困難殘疾生活補貼分類提升
據了解,困難殘疾人生活補貼主要補助困難殘疾人的額外生活支出,包括但不限于殘疾而產生的水、電、氣、曖等額外生活性支出。
補貼對象為具有本市戶籍,持有第二代殘疾人證或殘疾人服務一卡通的殘疾人。
根據各類殘疾人的殘疾程度和經濟困難程度按不同標準給予差異化補貼。
新的實施辦法提高了現有對象的補貼標準,將原標準低保家庭中的殘疾人補貼標準由每人每月100元,精細區別殘疾等級和類別后,提高至400元、320元兩檔;將就業年齡段內失業且無穩定性收入的中輕度殘疾人補貼標準由每人每月100元提高至200元;此外,將低收入家庭中的中輕度殘疾人和非低保低收入家庭中的殘疾兒童也納入補貼范圍,精細區別殘疾等級和類別后給予300元、200元兩檔補貼。
對非低保低收入家庭但個人穩定性收入低于低保水平的重度殘疾人按低保標準補差,即最高每人每月800元。
三、重度殘疾護理補貼對象調整
李紅兵表示,考慮到本市重度殘疾人護理補貼制度出臺還不到一年,實施辦法暫維持原有政策標準,但對補貼對象按照第二代殘疾人證的等級,進行了精準調整,將殘疾等級為一級、二級的聽力、言語殘疾人納入了保障范圍,并明確提出對生活補貼和護理補貼的標準,由市民政、財政部門會同市殘聯進行適時調整。
2015年5月,市殘聯、市民政局、市財政局下發《關于印發的通知》建立了重度殘疾人護理補貼制度,自2015年7月1日起實施。
對生活不能自理的重度殘疾人按月發放護理補貼,具體為:殘疾等級為一級的視力、肢體、智力、精神殘疾人和殘疾等級為二級的智力、精神殘疾人中的多重殘疾人,每人每月發放護理補貼300元;殘疾等級為二級的視力、肢體殘疾人,殘疾等級為二、三級的智力、精神殘疾人和殘疾等級為一、二級的聽力、言語殘疾人中的多重殘疾人,每人每月發放護理補貼100元。
四、政策銜接兩補貼可同時申領
據了解,符合條件的殘疾人,可以同時申領困難殘疾人生活補貼和重度殘疾人護理補貼,殘疾人兩項補貼不計入本市城鄉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收入,并與相關政策進行銜接。
本市現有48.51萬名殘疾人已領取第二代殘疾人證,根據新發布的實施辦法,預計將有17.08萬符合條件的殘疾人享受到生活補貼,有17.96萬符合條件者可享受到護理補貼。
殘疾人兩項補貼制度的建立,標志著本市殘疾人基本民生得到更加系統、完善的保障,標志著殘疾人與老年人、兒童作為特殊群體,統籌納入了本市基本福利政策制度和服務體系的保障范疇。
2017殘疾人專項補貼
這是全國層面首次建立殘疾人專項福利補貼制度,將惠及1000萬困難殘疾人和1000萬重度殘疾人,成為保基本、兜底線的重要民生保障制度。
從中國殘疾人聯合會獲悉,自2017年1月1日起,我國將有約2000萬殘疾人受益于困難殘疾人生活補貼和重度殘疾人護理補貼。
12月22日至24日,中國殘聯在京召開*團會議和殘聯系統工作會。從會議上了解到,截至目前,已有20個省份建立了困難殘疾人生活補貼和重度殘疾人護理補貼,受益殘疾人超過800萬人。隨著2017年1月1日這兩項福利補貼制度的全面實施,這個數字將擴大至2000萬。
據了解,2015年,中國殘聯動員了150多萬人參與實名制專項調查,獲取了2664萬持證殘疾人和暫未持證殘疾兒童的基本服務狀況和需求、70多萬個社區殘疾人基本公共服務狀況的第一手信息。中國殘聯相關負責人說,這些信息將為推進精準扶貧開發、解決適齡兒童未能及時入學問題、制定加快殘疾人小康進程規劃等工作發揮積極作用。
這位負責人表示,下一步,中國殘聯將通過加大對貧困殘疾人的兜底保障,將殘疾人扶貧脫貧納入國家脫貧攻堅的總體安排和具體設計,提高殘疾人脫貧的針對性,緊緊依靠基層黨組織幫扶,廣泛動員社會力量參與,持續激勵廣大貧困殘疾人及其家庭脫貧解困的志氣和信心等措施,確保實現到2020年貧困殘疾人精準脫貧的目標。
三級殘疾人補貼標準
(一)補貼對象。
困難殘疾人生活補貼主要補助殘疾人因殘疾產生的額外生活支出,對象為低保家庭中的殘疾人,有條件的地方可逐步擴大到低收入殘疾人及其他困難殘疾人。
低收入殘疾人及其他困難殘疾人的認定標準由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參照相關規定、結合實際情況制定。
重度殘疾人護理補貼主要補助殘疾人因殘疾產生的額外長期照護支出,對象為殘疾等級被評定為一級、二級且需要長期照護的重度殘疾人,有條件的地方可擴大到非重度智力、精神殘疾人或其他殘疾人,逐步推動形成面向所有需要長期照護殘疾人的護理補貼制度。
長期照護是指因殘疾產生的特殊護理消費品和照護服務支出持續6個月以上時間。
(二)補貼標準。
殘疾人兩項補貼標準由省級人民政府根據經濟社會發展水平和殘疾人生活保障需求、長期照護需求統籌確定,并適時調整。
有條件的地方可以按照殘疾人的不同困難程度制定分檔補貼標準,提高制度精準性,加大補貼力度。
(三)補貼形式。
殘疾人兩項補貼采取現金形式按月發放。
有條件的地方可根據實際情況詳細劃分補貼類別和標準,采取憑據報銷或政府購買服務形式發放重度殘疾人護理補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