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遷補償是指房屋征收部門自身或者委托房屋征收實施單位依照我國集體土地和國有土地房屋拆遷補償標準的規定,在征收國家集體土地上單位、個人的房屋時,對被征收房屋進行立項評審,給予所有權人安置和遷移損失補償。房屋征收補償應當遵循民主決策、程序正當、結果公開的原則。市、縣級人民政府負責本行政區域的房屋征收補償工作。那么重慶最新的拆遷補償標準有哪些?重慶房屋征收補償標準規定是如何的?大風車小編整理了重慶拆遷的一些知識,相關信息僅供參考!具體請以官方發布的信息為準。
一、重慶市房屋拆遷補償新標準
1、房屋拆遷管理費
費額標準:按拆除房屋建筑面積每平方米1元計收;收費單位:由區市縣房屋拆遷主管部門在核發房屋拆遷許可證時,向拆遷人收取;房屋拆遷主管部門按《重慶市城市房屋拆遷管理條例》(以下簡稱《條例》履行其法定職責,不再另行收費(包括各種證照、表報、公告等工本費用)。
2、委托代辦拆遷服務費
費額標準:按拆除房屋建筑面積每平方米不超過25元計收;收費單位:由取得房屋拆遷資格證書的代辦拆遷單位,向委托的拆遷人收取;委托代辦拆遷服務費費額標準是最高限價,拆遷人與代辦拆遷單位可在此幅度內商定具體的費額;委托代辦拆遷的具體內容以及拆遷人與代辦拆遷單位的其他權利、義務,應當通過簽訂委托代辦拆遷合同予以明確。但代辦拆遷應當包括對被拆遷房屋(含附屬物)及其所有人、使用人進行調查摸底、擬定拆遷補償安置方案、動員拆遷、代辦草擬或簽訂拆遷補償安置協議并組織實施等基本內容。房屋評估費,執行資產評估收費標準。城市房屋評估標準按附件一執行。重慶市房屋拆遷補償安置建筑安裝工程先進集體、房屋綜合造價和商品房價(基準價格)按附件二所列標準執行。搬家補助費、臨時安置補助費、搬遷補助費、經濟損失補助費和提前搬遷壯大費按附件三所列標準執行。其中的搬家補助費和搬遷補助費固定安置的發一次,臨時過渡的發兩次。
房屋裝飾物不能自行拆除的,經市或區市縣具有房產價格評估資格的專業機構按照重置人體結合成新進行評估后,由拆遷人對房屋裝飾物的所有人給予補償。電話遷移費:由拆遷人按電信部門規定的遷移費標準給予全額補償,固定安置的發一次,臨時過渡的發兩次。被拆遷人單獨安裝的水電總表由其自行聯系拆除,由拆遷人按供水、供電部門規定的收費標準一次性給予全額補償。被拆遷人原有的天然氣、閉路電視等設施,由拆遷人恢復安裝,不另行收費。拆遷時不再補償。
本條第(四)、(五)、(六)項費額標準,渝中區、江北區、南岸區、沙坪壩區、九龍坡區、大渡口區、北碚區可下浮20%以內執行,其他區市縣可下浮30%以內執行。具體執行標準由各區市縣人民政府結合本地區的實際制定,送市財政局、市物價局、市房管局備案。
3、注意事項
各行政事業性收費單位必須申請辦理《行政事業性收費許可證》,實行賃證收費,接受財政、物價、審計部門的監督。
本費額標準需調整變動時,由市房屋拆遷主管部門會同市物價、財政部門提出調整意見,報市人民政府批準后公布執行。
本費額標準自1995年7月1日起執行。原重府發〔1993〕47號文規定的新標準實施當月起,住宅的搬家補助費和臨時安置補縣費按新標準執行;非住宅搬遷補助費按新標準執行;經濟損失補助費按新標準費額減去已發補助費之差除以過渡期限(月),再乘以剩作過渡期限(月)予以補發。
重慶市房屋拆遷補償標準具體執行中的問題,由重慶市房地產管理局負責解釋。
4、重慶市房屋拆遷補償項目包括哪些?
作出房屋征收決定的區縣(自治縣)人民政府對被征收人給予的補償包括:
(一)被征收房屋價值的補償;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遷、臨時安置的補償;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產停業損失的補償。
區縣(自治縣)人民政府應當制定補助、獎勵和相關費額標準的具體辦法。
5、重慶市房屋拆遷補償產權置換面積如何計算?
被征收住宅建筑面積公攤系數在15%以下的,按15%的公攤系數計算應補償的住宅建筑面積,被征收住房建筑面積公攤系數在15%以上的,按實際公攤系數計算房屋面積予以補償。
實行產權調換的住宅,產權調換房屋公攤系數超過15%的,其超過部分所對應的公攤面積由征收人承擔購房費用;產權調換房屋公攤系數在15%以內,所對應的公攤面積由被征收人承擔購房費用。
征收范圍內的個人住宅,經審查公示,以產權戶為單位,在征收項目暫停辦理相關手續的通知發布之日前家庭實際居住且在他處無住宅的,按本條例第三十五條規定實施補足后,家庭人口在2人及以下,被征收住房建筑面積不足30平方米,按建筑面積30平方米給予補償;家庭人口在3人以上,住房建筑面積不足45平方米,按建筑面積45平方米給予補償。
6、征收非住宅房屋如何補償?
征收非住宅的,對因征收造成的停產停業損失給予補償。被征收人選擇貨幣補償的,按房屋評估價值的6%一次性給予停產停業損失補償費;選擇產權調換的,每月按房屋評估價值的5‰支付停產停業損失補償費,停產停業期限按協議約定計算。提供了臨時周轉房的,不支付停產停業損失補償費。過渡期限延長的,自逾期之月起每月按房屋評估價值的5‰加付停產停業損失補償費。在房屋征收范圍確定前,被征收房屋用于生產制造的,停產停業損失的補償標準可以適當提高,提高額度原則不得超過規定補償額的50%。
未經批準擅自改變房屋用途的,房屋所有權人、房屋坐落與工商、稅務登記的證明一致,暫停辦理通知公布前連續合法經營,并能夠提供2年以上納稅記錄的,停產停業損失可以結合實際用途按本條規定給予補償。
由此可見,對住宅房屋的拆遷,重慶市按照房屋面積并結合家庭人口計算補償標準,對于家庭人口三人以上的,最低拆除補償折算面積是45平。居民可以選擇拿現金或者以產權置換的方式拿到新房。涉及到商業用房的,政府會在房屋安置費的基礎上發放停產停業補償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