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遷補償是指房屋征收部門自身或者委托房屋征收實施單位依照我國集體土地和國有土地房屋拆遷補償標準的規定,在征收國家集體土地上單位、個人的房屋時,對被征收房屋進行立項評審,給予所有權人安置和遷移損失補償。房屋征收補償應當遵循民主決策、程序正當、結果公開的原則。市、縣級人民政府負責本行政區域的房屋征收補償工作。那么廣西最新的拆遷補償標準有哪些?廣西房屋征收補償標準規定是如何的?大風車小編整理了廣西拆遷的一些知識,相關信息僅供參考!具體請以官方發布的信息為準。
廣西征地補償有哪些新規范?
1、重新調整區片 涵蓋外環高速
依據《土地管理法》,鄉村和城市郊區的土地、宅基地、自留地、自留山,除由法律規則屬于國度一切的之外,均屬農民集體一切。《新方法》將南寧市區范圍內的集體土地,依照天文位置,以行政村(社區或園藝場)為單位劃分為四個區片。各區片對應的補償補助費規范不同,第一區片最高,第四區片最低。如第一區片每畝水田可獲土地補償和安頓補償共計9.3萬元,第四片區就只要6萬元。
2、補償規范進步 區片差價減少
《新方法》明白,征搜集體土地的補償費包括土地補償費、安頓補助費、青苗補償費及地上附著物補償費,以及產業用地及其配套根底設備補助費用、拆遷安頓用地配套根底設備補助費用等。近年來,房價、菜價等商品價錢不時上漲,為了不傷害被征地農民的合法權益,確保征地補償價錢穩中有升,《新方法》對各征地域片補償費規范停止了調整。
3、安頓途徑拓寬 新增產權互換
《新方法》明白,拆遷集體土地上的合法住宅房屋,依據不同狀況停止補償安頓。一是貨幣補償,按相關規則計算貨幣補償價錢,被拆遷人拿到補償款后,可申請購置政府統建的安頓小區公寓房,或由鄉村集體經濟組織自建安頓小區公寓房。二是評價價補償,按有關規則和程序對被拆遷房屋停止補償評價認定。三是重置價補償,當被拆遷住宅房屋位于第三、四區片,不具備建立安頓小區公寓房的條件時,由政府布置回建宅基地并補償房屋重建價款。
廣西壯族自治區土地管理實施辦法
第二十九條 國家建設征用土地,由用地單位向被征地單位支付各項補償費。
土地補償費:
一、征用水田,按其被征用前三年平均年產值的六倍補償;
二、征用菜地、魚塘、藕塘,按其被征用前三年平均年產值的五倍補償;
三、征用旱地,按其被征用前三年平均年產值的四倍補償;
四、征用開荒地、輪歇地、草地及其他土地,按當地旱地被征用前三年平均年產值的一至二倍補償;
五、征用用材林、經濟林、薪炭林和特種用途林等林地,已有收獲的,按被征用林地年產值的五至十倍補償;未有收獲的,按長勢參照鄰近同類樹種年產值的五倍補償。年產值的計算,以當地基層統計年報單價為基礎,由有關部門協商核定。對收獲有大小年區分的經濟林地的年產值,按征用前兩年的平均年產值計算;
六、防護林地不得征用。確因特殊情況需要征用的,應報自治區人民政府批準,并按該林種實際價值的十倍補償。
青苗補償費:
被征用耕地上有未收作物的,應盡可能待收獲后進行施工。如急于用地,須毀青苗的,由用地單位按作物一造產值補償。土地管理部門發出征地通知后種植的作物,不予補償。
地面附著物補償費:
一、被征用土地地面上的房屋,由建設單位按當地統一房產價標準補償,或者按原有房屋面積回建質量相當的房屋;
二、被拆除的水井、水渠、道路、曬場和其他設施,由用地單位負責回建或者拆價補償;
三、遷移墳墓由用地單位給予適當的遷移費;
四、土地管理部門發出征地通知后建造的地面附著物,不予補償。
第三十條 征用耕地的安置補助費,按照下列規定辦理:
一、征用耕地的安置補助費,按照需要安置的農業人口計算。需要安置的農業人口數,按照被征用耕地的數量除以征地前被征地單位平均每人占用耕地的數量計算;
二、每一個需要安置的農業人口的安置補助費標準,為該耕地被征用前三年平均每畝年產值的二至三倍;
三、每畝被征用耕地的安置補助費,最高不得超過被征用前三年平均年產值的十倍;
四、依照本辦法第二十九條、第三十條的規定支付土地補償費和安置補助費,尚不能使需要安置的農民保持原有生活水平的,經自治區人民政府批準,可以增加安置補助費。但是,土地補償費和安置補助費的總和不得超過被征用前三年平均年產值的二十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