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部去年11月份印發了《關于建立居民身份證異地受理掛失申報和丟失招領制度的意見》,明確實施異地辦理身份證的時間表和路線圖。目前多地已經出臺新政,已經可以在全省內或省內試點地區異地辦理身份證。那么最新廣州異地辦理身份證所需哪些材料呢?辦理流程如何的呢?以及廣州辦理身份證最快多少時間?下面大風車網小編為你介紹關于廣州身份證辦理的注意事項和相關介紹。
辦理條件
1、2017年7月1日起,全國離開戶籍地在廣州市合法穩定就業、就學、居住的非本市戶籍人員,在滿足異地辦證的條件下,均可在廣州市居住登記地公安機關申請換領和補領居民身份證。
2、出現以下其中一種情況即可辦理:
(1)身份證到期換領
(2)身份證丟失補領
(3)身份證損壞換領
注:不可辦理身份證首次申領、臨時身份證申領
辦理材料
換領身份證材料:
1.原居民身份證;
2.廣州市居民身份證數字相片回執;
3.戶口簿(屬有效期滿換領的不需提供,屬證件損壞換領的需提供);
4.可以證明合法穩定就業、就學、居住的下列材料之一:
①居住證或居住登記回執;
②證明合法穩定就業的,需提供勞動合同、工商執照等相關資料;
③證明合法穩定就學的,需提供經教育部門注冊的學生證或學籍證明等相關資料;
④證明合法穩定居住的,需提供房屋權屬證明或房屋租賃合同等相關資料。
補領身份證材料:
1.戶口簿;
2.廣州市居民身份證數字相片回執;
3.可以證明合法穩定就業、就學、居住的下列材料之一:
①居住證或居住登記回執;
②證明合法穩定就業的,需提供勞動合同、工商執照等相關資料;
③證明合法穩定就學的,需提供經教育部門注冊的學生證或學籍證明等相關資料;
④證明合法穩定居住的,需提供房屋權屬證明或房屋租賃合同等相關資料。
注:
1、申請人與其監護人不在同一戶內的,應當提交監護證明(如出生證等)和監護人的居民身份證或戶口簿。
2、補領新證后,如找回原居民身份證的,須將原居民身份證交回公安機關。
辦理流程
1、居住地受理:本人到居住地公安機關居民身份證異地受理點申請,填寫《居民身份證異地手里申請表》,繳納證件工本費。其中,申請換領的交驗居民身份證,申請補領的交驗居民戶口簿或居住證。
2、戶籍地簽發:異地受理點受理居民身份證換領、補領申請后,及時將受理信息傳送至申請人戶籍地公安機關,戶籍地縣級公安機關及時審核簽發。
3、居住地制作和發放證件:居住地公安機關接到經審核簽發的制證信息后,在法定時限內完成制作與核驗發放,申請人憑領證回執到受理點領取證件。換領證件的,領取新證時應當交回原證。
4、符合以下條件的,可使用現居住登記所在區的轄內居民身份證自助辦證機辦理業務:
①年滿16周歲以上持廣州市簽發的居住證(或居住登記回執)的本省籍人員;
②辦理的業務類型為:證件有效期滿換領、證件損壞換領、證件遺失補領。
注:未滿十六周歲的人員由監護人陪同前往辦理。
辦理時限及費用
辦理時限:60日內
辦理費用:異地受理不增加任何費用,有效期滿換領為每證20元,丟失補領和損壞換領為每證4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