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部去年11月份印發了《關于建立居民身份證異地受理掛失申報和丟失招領制度的意見》,明確實施異地辦理身份證的時間表和路線圖。目前多地已經出臺新政,已經可以在全省內或省內試點地區異地辦理身份證。那么最新溫州異地辦理身份證所需哪些材料呢?辦理流程如何的呢?以及溫州辦理身份證最快多少時間?下面大風車網小編為你介紹關于溫州身份證辦理的注意事項和相關介紹。
辦理材料:
1、到期換領、損壞換領身份證:原居民身份證、居住證或其他有效身份證明(學生提供學生證)、填寫《居民身份證異地受理登記表》;
2、補領身份證:戶口簿、居住證或其他有效身份證明。
辦理流程:
1、居住地受理:本人到居住地公安機關居民身份證異地受理點申請,填寫《居民身份證異地手里申請表》,繳納證件工本費。其中,申請換領的交驗居民身份證,申請補領的交驗居民戶口簿或居住證。
2、戶籍地簽發:異地受理點受理居民身份證換領、補領申請后,及時將受理信息傳送至申請人戶籍地公安機關,戶籍地縣級公安機關及時審核簽發。
3、居住地制作和發放證件:居住地公安機關接到經審核簽發的制證信息后,在法定時限內完成制作與核驗發放,申請人憑領證回執到受理點領取證件。換領證件的,領取新證時應當交回原證。
擴展資料
異地辦證涵蓋的業務包括:居民身份證有效期滿換領、損壞換領和丟失補領業務。申請辦證的人員,必須是在異地辦證受理點所在設區市合法穩定就業、就學、居住的外省籍人員,并符合下列情形之一:已領取《浙江省居住證》的;已領取《浙江省臨時居住證》,
依法簽訂勞動合同或持有工商執照,同時按照國家規定參加社會保險的;持有經教育部門注冊的學生證或學籍證明等材料的;已領取《浙江省臨時居住證》,實際居住在本人或直系親屬具有合法所有權的房屋或在當地房管部門辦理租賃登記備案的房屋,
并持有房屋權屬證明或房屋租賃合同的。但首次申領居民省份證,因相貌特征發生較大變化且居民身份證未登記指紋信息難以確認身份的,有偽造、買賣、冒領、騙領、冒用居民戶口簿、居民身份證、護照、駕駛證等國家機關證件行為的,個人誠信記錄被列入國家信用信息共享交換平臺不良信用記錄的人員,不予受理異地辦證申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