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健康證”辦理材料
1.二代身份證原件;
2.《用工證明》需加蓋公章,用工證明要求電腦打印,不得手寫,復印無效;
3.《營業執照》及相關行業的證明如《食品生產經營許可證》或《衛生許可證》的復印件;
4.攜帶兩張同底片一寸照片。
注意:
“健康證”在一年有效期內全市通用,不用重復辦理。
辦理健康證前先進行健康查體。
1、帶身份證和個人免冠一寸彩色照片2張,領取體檢表,粘貼照片(另一張領健康證用)、填寫好姓名、性別等基本情況。
2、檢驗室采血、大便肛拭化驗。
3、內、外科常規體檢。
4、x光胸透。
5、完成全部體檢項目。
查體結果符合發放健康證條件的,經衛生監督機構組織的衛生法律法規知識培訓合格后,發放健康證。查體結果不符合發放健康證條件的,不予辦理健康證。
注意事項:
1、采血需在每天上午9時前空腹進行;
2、體檢前避免劇烈運動,忌飲酒和肉類食物,以免影響肝功能化驗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