辦理對象:
所有在省內居住、納入居住地村(社區)網格化管理14天以上,需跨縣以上返崗復工并經當地人社部門組織集體運輸的人員,應辦理新冠肺炎健康申報證明。其他人員自愿辦理。尚處于集中隔離或居家醫學觀察期間的人員暫不納入服務范圍。
辦理流程:
1.申報方式。省衛生健康委開發新冠肺炎健康申報網上服務平臺,申報人員通過手機掃描“新冠肺炎健康證明申報”二維碼直接進入申報平臺填寫信息并提交,完成申報。
如網上申報無法正常辦理,可啟動線下申報,請提前與現居住地鄉鎮政府(街道辦事處)和基層醫療機構(鄉鎮衛生院、社區衛生服務中心)預約辦理。申報人員出行時間和居住地較為集中的,基層醫療機構可安排醫生團隊入村提供健康證明辦理服務,并按規定做好防護。線上、線下辦理出具的《河南省新冠肺炎健康申報證明》具有同等效力。
2.集體預約辦理。基層醫療機構通過網上服務平臺和電話預約,收集匯總轄區內申報人員數量和名單,提交給縣級衛生健康、人社部門和鄉鎮政府(街道辦事處)。由縣級人社、衛生健康部門和鄉鎮政府(街道辦事處)按照出行時間順序和服務能力制定分時段辦理計劃,實行集體預約辦理并通知申報人按照預約時間到基層醫療機構接受現場健康評估。對個人分散出行的,由鄉鎮政府(街道辦事處)和基層醫療機構統一安排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