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滿足黃石港區從業人員預防性健康檢查的需求,切實做好轄區食品、飲用水、公共場所、化妝品等行業從業人員預防性健康檢查工作,根據市衛生健康委《關于調整從業人員預防性健康檢查的通知》(黃衛辦通【2020】19號)要求,按照“屬地管理、單位預約、有序檢查、集中辦證”的原則,從業人員只能在從業場所所在區域指定的健康檢查機構享受免費檢查服務。自2020年4月10日起黃石市第二醫院、黃石普仁醫院作為黃石港區從業人員預防性健康檢查定點醫療機構,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01健康檢查定點醫療機構
黃石港區衛生健康局監督電話:6286769
02健康檢查內容
根據相應的法律法規,健康檢查項目包括:內科常規檢查,病毒性肝炎(甲肝、戊肝)、細菌性痢疾、傷寒和副傷寒、活動性肺結核、化膿性或滲出性皮膚病等感染性疾病。
03健康檢查服務流程
1、預約。用人單位統計本單位健康檢查人員名單,攜帶從業場所證明材料之一(如營業執照或統一社會信用代碼證書、衛生許可證或食品經營許可證、市衛生監督局或區市場監管局下達的健康檢查通知單),提前與黃石市第二醫院或黃石普仁醫院預約體檢。
黃石港區內小餐飲、食品生產加工小作坊、食品攤販等其他零散從業人員憑營業執照直接申請預約。
2、體檢。用人單位組織從業人員按預約時間、地點到黃石市第二醫院或黃石普仁醫院進行體檢,醫療機構根據預約計劃,有效實施健康檢查,并告知用人單位取證時間。
3、領證。自體檢之日起5個工作日后,用人單位或個體從業人員到健康檢查機構獲得從業人員健康檢查結果,領取《從業人員預防性健康檢查合格證明》。
04有關注意事項
1、健康檢查對象。
附件1:
健康檢查對象
1.從事接觸直接入口食品工作的食品生產加工經營人員(根據《食品安全法》第四十五條的規定);
2.直接從事擠奶工作的人員、生鮮乳收購的人員、乳制品生產人員(根據《乳品質量安全監督管理條例》第十七條、第二十條、第二十八條的規定);
3.藥品生產企業、藥品經營企業和醫療機構直接接觸藥品的工作人員(根據《藥品管理法》第五十一條的規定);
4.直接從事化妝品生產的人員(根據《化妝品衛生監督條例》第七條的規定);
5.消毒產品生產企業直接從事消毒產品生產的操作人員(根據《消毒產品生產企業衛生規范》第四十六條的規定);
6.直接從事供、管水的人員、水質處理器(材料)生產的人員(根據《生活飲用水衛生監督管理辦法》第十一條及《涉及飲用水衛生安全產品生產企業衛生規范》第四十三條的規定);
7.公共場所直接為顧客服務的人員(根據《公共場所衛生管理條例》第七條的規定);
8.餐具、飲具集中消毒服務單位生產操作人員(根據國家衛生計生委辦公廳關于印發《餐具、飲具集中消毒服務單位衛生監督工作規范》第七條的規定)。
2、從業人員健康檢查需填寫《黃石市從業人員預防性健康檢查體檢表》,攜帶身份證和一寸照片兩張。
3、從業人員健康檢查當日早上空腹、不飲水,全程佩戴口罩,務必進行健康申報并填寫《健康申報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