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政府可在住房與城鄉建設部指定的40個重點城市統一實施基本限購令:各城市本地戶籍與持人才居住證家庭,最多限擁有兩套住房;外地戶籍和境外人士最多限擁有一套;兩次購房時間需相隔兩年以上;禁止公司購房。
該市戶籍居民家庭(含部分家庭成員為本市戶籍居民的家庭),限購兩套住房;對于能夠提供在本市1年以上納稅證明或社會保險繳納證明的非本市戶籍居民家庭,限購1套住房。
暫停在該市擁有2套以上(含2套)住房的本市戶籍居民家庭、擁有1套以上(含1套)住房的非本市戶籍居民家庭、無法提供在本市1年以上納稅證明或社會保險繳納證明的非本市戶籍居民在本市購房。對境外機構和個人購房,嚴格按照有關政策執行。
以下是小編收集的相關信息,僅供參考。
根據沈陽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促進我市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的通知
沈政辦發〔2018〕62號
三、將購買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的限售范圍由“三環區域及渾南區全域(不含沈撫新區)內”擴展至“全市行政區域(不含遼中區、新民市、康平縣、法庫縣)內”,限售政策按照“59號文件”執行。(責任部門:市規劃國土局)
七、堅決遏制投機炒房行為,防止局部區域房價過快上漲,對沈河區、和平區、渾南區(三環內)3個區域(以下簡稱限購區域)實行限購政策。
本市戶籍居民家庭(含購房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下同)在本市行政區域內擁有2套及以上住房的,暫停向其銷售限購區域的商品住房。
非本市戶籍居民家庭在本市行政區域內擁有1套及以上住房的,暫停向其銷售限購區域的商品住房。非本市戶籍居民家庭在本市行政區域內沒有住房的,可在限購區域購買1套商品住房,購房時需提供購房申請之日起前2年內在本市連續繳納6個月及以上個人所得稅或社會保險證明,通過補繳的個人所得稅或社會保險證明不予認定。
因回遷安置、司法判決等方式取得的商品住房,不在限購范圍。個人所得稅或社會保險等證明材料由相關部門按照各自職責核查認定。商品住房限購認定時間以購房合同網簽備案時間為準。(責任單位:市規劃國土局、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地稅局、民政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