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政府可在住房與城鄉建設部指定的40個重點城市統一實施基本限購令:各城市本地戶籍與持人才居住證家庭,最多限擁有兩套住房;外地戶籍和境外人士最多限擁有一套;兩次購房時間需相隔兩年以上;禁止公司購房。
該市戶籍居民家庭(含部分家庭成員為本市戶籍居民的家庭),限購兩套住房;對于能夠提供在本市1年以上納稅證明或社會保險繳納證明的非本市戶籍居民家庭,限購1套住房。
暫停在該市擁有2套以上(含2套)住房的本市戶籍居民家庭、擁有1套以上(含1套)住房的非本市戶籍居民家庭、無法提供在本市1年以上納稅證明或社會保險繳納證明的非本市戶籍居民在本市購房。對境外機構和個人購房,嚴格按照有關政策執行。
以下是小編收集的相關信息,僅供參考。
根據《關于進一步加強房地產市場調控促進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的通知》(南房〔2017〕409號):
購房人在南寧市區(不含武鳴區,下同)購買第三套及以上住房的(含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須取得不動產權證書滿兩年后方可轉讓。
根據《關于進一步加強房地產市場調控促進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的補充通知》(南住房規〔2017〕3號):
為進一步加強我市房地產市場調控工作,合理引導住房需求,促進南寧市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進一步加強限制現房轉讓管理。企事業單位、社會組織等法人單位在南寧市區(不含武鳴區)購買第二套及以上住房(含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的,須取得不動產權證書滿兩年后方可轉讓。
嚴格商品房銷售管理。房地產開發企業取得預售許可,對外銷售商品房時,在未與購房人就預售許可范圍內具體房號達成購房協議前,不得收取購房人任何費用。違反上述規定的,責令限期整改,并暫停辦理該項目商品房買賣合同網簽。
《關于進一步加強房地產市場調控促進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的補充通知》南住房規〔2017〕3號自2017年9月22日起執行,有效期五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