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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關于放寬“雙一流”高校大學本科學歷人才入戶社保年限的通知
各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各有關單位:
為貫徹落實2020年廣州市政府工作報告及廣州市十五屆人大五次會議通過的“十件民生實事”中關于優化高校畢業生就業環境,“擁有‘雙一流’院校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學歷的青年人才在引進單位參加社會保險即可直接入戶”的要求,根據《廣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廣州市引進人才入戶管理辦法的通知》(穗府辦規〔2020〕10號),現就優化我市引進“雙一流”高校全日制本科學歷人才入戶有關工作通知如下:
一、實施內容
畢業院校為國家公布的世界一流大學建設高校或世界一流學科建設高校(即“雙一流”建設高校)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學歷的青年人才在引進單位參加社會保險即可入戶。即:
(一)符合《廣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廣州市引進人才入戶管理辦法的通知》(穗府辦規〔2020〕10號)第五條第(四)項條件“具有國內普通高校全日制大學本科學歷并有學士學位”的規定,且畢業院校屬“雙一流”建設高校的在職人才,在辦理引進人才入戶時,其社保要求由《廣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關于印發廣州市引進人才入戶管理辦法實施細則的通知》(穗人社規字〔2019〕2號)第九條的“申辦時須在本市連續繳納社會保險費滿6個月”調整為“申辦時須在本市繳納社會保險費”;年齡等其他條件不變,仍按穗府辦規〔2020〕10號文執行。
(二)研究生及以上學歷(學位)的在職人才,即符合《廣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廣州市引進人才入戶管理辦法的通知》(穗府辦規〔2020〕10號)第五條第(二)、(三)項的在職人才,其社保要求按現行《廣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關于印發廣州市引進人才入戶管理辦法實施細則的通知》(穗人社規字〔2019〕2號)第七條“申辦時須在本市繳納社會保險費”規定執行。
(三)“雙一流”建設高校的范圍以教育部、財政部、國家發改委《關于公布世界一流大學和一流學科建設高校及建設學科名單的通知》(教研函〔2017〕2號)公布的“雙一流”建設高校名單為準,包括一流大學建設高校42所、一流學科建設高校95所。若“雙一流”建設高校名單有調整或補充,以國家最新公布的名單為準。
二、相關說明
(一)實施對象中所指的“雙一流”建設高校,不包括其下屬獨立辦學的各獨立學院。
(二)符合《廣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廣州市引進人才入戶管理辦法的通知》(穗府辦規〔2020〕10號)第五條第(四)項條件“具有國內普通高校全日制大學本科學歷并有學士學位”的規定,但畢業院校不屬于“雙一流”建設高校的人員,社保要求仍為《廣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關于印發廣州市引進人才入戶管理辦法實施細則的通知》(穗人社規字〔2019〕2號)第九條的“申辦時須在本市連續繳納社會保險費滿6個月”。
(三)本通知自印發之日起實施,有效期至2025年7月8日。
【辦理時間】
全年均可辦理。
疫情期間允許延期補辦:
1、疫情防控期間未能及時辦理參保繳費的,允許疫情解除后三個月內補辦。
2、對此前少數尚未納入人才引進入戶全流程網辦的區,疫情防控期間群眾未按期到現場辦理人才引進入戶業務(包括預約業務)的,均可延期辦理,不作違約違規處理。
3、如遷入地公安機關要求群眾更換過期的《廣州市入戶人員信息卡》,各級人社部門要無條件為群眾更換。
【適用范圍】
廣州市、區用人單位引進在職人才(包括用人單位引進的學歷類、專業技術類和技能類等在職人才,不含用人單位接收應屆高校畢業生)辦理入戶。
注:
1、省直及中央駐穗事業單位、省直及中央駐穗國有企業,經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認定清單內的非公經濟單位等用人單位引進在職人才入戶由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按職責分工審核辦理。
2、2019年1月9日-2019年4月25日期間超齡的人員也可申請辦理。
【辦理方式】
廣州市引進人才入戶采用全流程網辦、全時間段開放申報。申報人可通過電腦端或移動端(手機端)進行申報、查看審核進度和審核結果。審核結果通過系統推送和短信告知的方式通知申報人,不再發放紙質《廣州市入戶人員信息卡》。申報人在申報系統上傳的材料須為原件彩色掃描件,掃描件內容須完整清晰可見。
下列情形的申報人需到市、區引進人才對外服務窗口現場核驗材料原件:
1、在國家、省、市社會信用體系相關目錄內的失信人員;
2、審核人員對網上上傳材料存疑,認為須核驗原件的人員;
3、審核部門在隨機抽查中發現問題的人員。
【辦理條件】
(一)符合下列條件之一,來廣州市創業或就業的人員,可申請將戶籍遷入廣州市。(使用計劃指導類指標辦理入戶)
類型 | 內容 | 年齡 | 在廣州參保年限 | 備注 |
高層次、高技能入戶 | 經廣州市認定或審核確認的高層次、高技能人才 | 點擊查看 | 有參保記錄(1個月) | 第(一)款第1、2、3項中的高層次人才可通過引進人才“綠色通道”直接辦理引進人才入戶手續。 |
學歷入戶 | 具有博士學位 | 50周歲以下 | 有參保記錄(1個月) | |
具有研究生學歷或碩士學位 | 45周歲以下 | 有參保記錄(1個月) | ||
具有國內普通高校全日制大學本科學歷并有學士學位 | 40周歲以下 | 連續6個月。但畢業院校屬“雙一流”建設高校的人才有參保記錄(1個月)即可 | ||
具有經教育部認證的國(境)外學士學位 | 40周歲以下 | 連續6個月 | 擇業期內的留學人員,只需有在廣州市繳交社會保險的記錄,其他留學人員繳納廣州市社會保險的時間仍為連續6個月。 | |
職稱入戶 | 具有高級職稱 | 50周歲以下 | 有參保記錄(1個月) | |
具有中級職稱 | 40周歲以下 | 連續6個月 | ||
技能入戶 | 具有專業技術人員職業資格 | 40周歲以下 | 連續6個月 | 1、技術技能類人才須從事廣州市引進技術技能人才職業目錄內相關職業 2、獲得證書或考核認定后,在廣州市工作、參加社會保險滿半年以上(過渡期政策明確規定的特殊情況除外) |
具有高級技師 | 45周歲以下 | 連續6個月 | ||
具有技師 | 40周歲以下 | 連續1年 | ||
具有高級工 | 35周歲以下 | 連續2年 | ||
持有產業發展急需的行業緊缺工種目錄資格 | 40周歲以下 | 連續1年 |
(二)以下人員需使用總量控制類指標辦理入戶,每年由各區、行業主管部門及用人單位根據引進規模提出總量控制類入戶指標需求量,并由市發展改革部門在年度遷入人口計劃中統籌安排入戶指標。
1、以薪酬、投資等市場化方式評價并經相關部門認定的,具有突出能力和貢獻的創新創業人才。
2、由于用人單位整體遷入、項目建設等原因,確需將戶籍遷入我市,經省、市政府同意,明確給予引進的人員。
3、省直及中央駐穗用人單位引進特殊需要的人員。
4、在廣州市重點扶持的企業、項目單位、社會組織等用人單位的中高級管理人員、技術骨干、緊缺急需人員。
5、廣州市國家機關和事業單位引進特殊需要的人員。
【申請材料】
(系統須上傳原件彩色掃描件,掃描件內容須完整清晰可見,支持的附件格式為gif、jpg、jpeg、bmp、png、tif、pdf、doc,單個附件大小為500KB以下。)
(一)必備材料
1、戶口簿等身份資料。(戶口簿或戶籍證明,戶口簿需提供首頁和本人頁。)
2、落戶地址材料。按照《廣州市戶籍遷入管理規定》第十一條規定的落戶地址順序提供以下材料之一:
(1)遷入本人或直系親屬房產的,提供房產證或《個人名下房地產登記情況查詢證明》(樣本);不動產登記信息實現共享核查后,按要求通過信息共享核查。
(2)遷入用人單位集體戶(含人才市場集體戶)的,提供集體戶單位同意落戶意見及加蓋公章的集體戶戶口簿首頁復印件。
(3)遷入街道公共集體戶的,提供個人無以上規定住所書面承諾并提供街道公共集體戶地址及所屬派出所。>>承諾書模板下載入口
注:落戶公共集體戶承諾書簽名處需手寫簽名。
(二)根據個人申報條件提供相應的資料
1、以學歷作為引進條件的申請人
須提供畢業證、學位證等證書以及學歷、學位查詢結果或認證材料。
其中:
學歷認證材料主要包括通過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驗證打印的《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樣本)或全國高等學校學生信息咨詢與就業指導中心出具的《中國高等教育學歷認證報告》(樣本);
學位認證材料主要包括通過中國學位與研究生教育信息網在線打印的查詢結果(樣本)或直接通過其網上申請出具的認證報告(樣本);
國(境)外學歷學位的,提供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國(境)外學歷學位認證書》。
2、以職稱作為引進條件的申請人
須提供專業技術資格證書原件、發證機關網上查詢、確認、核驗材料等(樣本1)(樣本2)。
3、以專業技術人員職業資格或技能人員職業資格作為引進條件的申請人
須提供職業資格證書原件。專業技術人員職業資格還須提供發證機關網上查詢、確認、核驗材料等(樣本1)(樣本2)(樣本3)。
*引進技術技能人才職業目錄應結合廣州市產業發展方向及引進技術技能人才結構情況定期發布,動態調整。>>廣州引進技術技能人才職業目錄
4、其他類別申報人
申請人屬于高層次人才的,須提供高層次人才認定材料,包括有關部門頒發的證書或相關文件;
申請人屬于機關事業單位特殊招錄人員,須提供公務員考錄部門或事業單位人事管理部門的招錄(聘)或轉調任證明及同意申報復函。
5、 隨遷家屬
隨遷家屬的戶口簿及子女醫學證明(申請人隨遷子女在國外出生的,須提交國外出生證明材料及翻譯公證材料)。
申請人為離婚人員且有家屬隨遷的,除提供隨遷家屬資料外還須提供離婚證、協議書(民事調解書或法院判決書)。
(三)有關說明
1、關于在職或就業記錄材料
若申請人為機關事業單位在編人員的,還須補充提供申請人的錄用證明、增人計劃卡等入編證明材料;申請人所在單位在省參加社會保險的,還須提供引進單位在省連續參加社會保險的歷史繳費記錄(在廣州市參保并可查詢的不用提交)。
2、關于婚姻登記材料的問題
若申請人需提供婚姻登記材料的,除本市電子證照系統可查的以外,還須提供婚姻登記材料。
3、關于隨遷家屬的問題
根據有關部門規定,未成年人原則上不能擔任戶主,不得單獨立戶,申請人在辦理引進在職人才入戶時,請考慮實際情況辦理隨遷。
4、關于職稱的問題
職稱是指根據中央職稱改革工作領導小組發布的各個專業技術職務試行條例所明確的相關系列的專業技術資格。主要包括高等學校教師、中等專業學校教師、中小學(幼兒園)教師、實驗技術人員、自然學研究人員、社會科學研究人員、技工學校教師、工程技術人員、經濟專業人員、會計專業人員、統計專業人員、農業技術人員、衛生技術人員、新聞專業人員、體育教練員、翻譯、廣播電視播音、出版專業人員、工藝美術專業人員、律師、公證員、圖書資料專業人員、文物博物專業人員、檔案專業人員、藝術專業人員、海關人員、船舶技術人員、民用航空飛行技術人員等28個系列。經由國家人社部授權國務院行業主管部門組建的特殊性專業評委會取得的職稱資格,應提交國家人社部的相關授權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