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年考生在填報完志愿后,都會關心被不喜歡的專業錄取了怎么辦?大學新生可以轉專業嗎?轉專業條件如何?今天大風車小編給考生收集整理了一些關于大學轉專業的信息 ,僅供參考。
一、鄭州航空工業管理學院新生轉專業條件
第三十一條 學生一般應在被錄取的專業完成學業。在入學3年內,具備以下條件者,可以提出轉專業的申請:
1.經學校考核認可,學生確有擬轉入某專業的特長和興趣,轉專業更能發揮其專長的;
2.學生入學后因患某種疾病或者生理缺陷(不含隱瞞既往病史入學者),經學校指定的醫療單位檢查證明,不能在原專業學習,但尚能在其他專業學習的;
3.經學校認可,學生確有某種特殊困難或者非本人原因,不轉專業則無法繼續學習的。
第三十二條 學校根據社會對人才需求情況的發展變化,經學生同意,必要時可以適當調整學生所學專業。
第三十三條 有下列情況之一者,一般不予轉專業:
1.某些特定的學科專業,學校單獨面試考核接收或者提前錄取的學生;
2.在休學、保留學籍和保留入學資格期間的學生;
3.專升本的學生;
4.應予退學或者應受到開除學籍處分的學生。
第三十四條 轉專業工作每學年辦理一次,其程序為:
1.接收轉專業學生的系(部)應于每年4月份第二周公布本系(部)所屬專業能夠接受轉專業的人數、條件及考核時間、地點、科目。為保證全校的教學秩序,各系(部)不得提前進行接收轉專業學生的工作;
2.申請轉專業的學生需填寫“鄭州航空工業管理學院轉專業申請表”(附件一)一式兩份,在每年5月份第二周向所在系(部)申請,在擬轉入系(部)報名,同時按規定交納報名費、考試費;
3.5月份第三周的星期五,接收系(部)組織考試、考核或者面試。學生應當按規定時間和地點,帶考試證和擬轉入系(部)的考試通知單參加考試或者面試;未按時參加者,不允許補考,此次申請作廢;
4.接收系(部)應當對申請轉入的學生進行全面審查,合格者予以批準;將擬接受轉入學生的名單于5月底前送達學生所在系(部),并將學生所填申請表一份送教務處審批,學校將頒發相關文件。被批準轉專業并已辦理手續者,不得申請轉回。下一學期開學,到轉入專業所在系(部)報到注冊,正式成為轉入專業的學生;
5.學生原所在系(部)應當將學生學籍表原件于新學年注冊前交給轉入系(部),學生原所在系(部)存復印件;
6.被批準轉專業的學生,應當完成本學期的學習和考核,不及格課程的學分數或者學分績點若達到了退學規定者,應予退學;
7.被批準轉專業的學生,應當按學校統一安排,參加轉入專業下學期所修課程的選課。
第三十五條 學生因身體方面的原因,經學校指定的二級甲等以上醫院診斷證明不能在所學專業繼續學習,要求轉專業的,由學生本人申請,附醫院診斷證明、所在系(部)主任簽署意見,由擬轉入系(部)審查同意后報教務處辦理轉專業手續。
第三十六條 學生轉專業后,原已獲得的學分符合轉入專業教學計劃要求的,需經轉入系(部)和教務處認定。經認定通過的,分別計入轉入專業的必修或者專業選修課學分,其他課程學分列入任選課學分。
第三十七條 學生在校學習期間,允許轉專業一次。
第三十八條 學生一般應當在本校完成學業。如患病或者確有特殊困難,無法繼續在本校學習的,可以申請轉學。
第三十九條 學生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轉學:
1.入學未滿一學期的;
2.由本校招生時所在地的下一批次錄取學校轉入本校的;
3.由低學歷層次轉為高學歷層次的;
4.招生時確定為定向、委托培養的;
5.應予退學的;
6.其他無正當理由的。
第四十條 學生轉學,經兩校同意,由轉出學校報所在地省級教育行政部門確認轉學理由正當,可以辦理轉學手續;跨省轉學者由轉出地省級教育行政部門商轉入地省級教育行政部門,按轉學條件確認后辦理轉學手續。須轉戶口的由轉入地省級教育行政部門將有關文件抄送轉入校所在地公安部門。
1、本校學生要求轉學時,學生本人應當提出申請,并填寫“鄭州航空工業管理學院學生學籍處理審批表”(附件二),系(部)主任簽字同意后,經學校財務處、國家貸款管理中心、圖書館審核通過,報教務處批準;
2、外校學生要求轉入本校者,應當持轉學表、高考錄取審批表復印件(加蓋轉出學校學籍管理專用章)、成績單原件(加蓋轉出學校成績管理專用章)到教務處審批;
3、學生轉學的手續,一般在每學期末申請辦理,以保證學生在新學期到轉入校學習。
二、鄭州航空工業管理學院開設專業
類別 | 專業名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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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濟學類(本) | 經濟統計學 經濟學 |
金融學類(本) | 保險學 金融學 金融工程 金融科技 |
經濟與貿易類(本) | 國際經濟與貿易 貿易經濟 |
法學類(本) | 法學 |
中國語言文學類(本) | 漢語言文學 漢語國際教育 |
外國語言文學類(本) | 英語 法語 翻譯 |
新聞傳播學類(本) | 廣告學 |
數學類(本) | 數學與應用數學 |
機械類(本) | 機械設計制造及其自動化 材料成型及控制工程 車輛工程 工業設計 |
材料類(本) | 材料科學與工程 功能材料 |
電氣類(本) | 電氣工程及其自動化 |
電子信息類(本) | 電子信息工程 通信工程 人工智能 |
自動化類(本) | 自動化 |
計算機類(本) | 計算機科學與技術 網絡工程 物聯網工程 軟件工程 |
土木類(本) | 給排水科學與工程 土木工程 |
交通運輸類(本) | 飛行技術 交通運輸 |
航空航天類(本) | 飛行器動力工程 飛行器設計與工程 飛行器質量與可靠性 飛行器適航技術 |
環境科學與工程類(本) | 環境工程 |
建筑類(本) | 城鄉規劃 |
安全科學與工程類(本) | 安全工程 |
管理科學與工程類(本) | 信息管理與信息系統 工程管理 |
工商管理類(本) | 財務管理 市場營銷 人力資源管理 會計學 審計學 工商管理 |
公共管理類(本) | 行政管理 公共事業管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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