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在外地打工生活的家長想要自己的孩子就近上學,卻不知道有什么樣的條件和流程,下面大風車小編為大家收集整理的關于外地人員的小孩在本地上學需不需要借讀費?外地戶口上學的相關問題。
1、連云港外地人小孩上學條件要求
學生就讀中小學需遵循適齡學生的常住戶口、父母(或法定監護人)的常住戶口、合法固定住所(指父母或法定監護人具有產權證的住所)三者相一致的原則,根據當年施教區劃分情況,按照對應學校就讀。
免試就近
縣區教育部門要按照“廣覆蓋,保基本”原則和《幼兒園工作規程》有關規定,指導鄉鎮(街道)實行幼兒園服務區制度,組織幼兒園開展自主招生。城鎮小區配套幼兒園應優先安排本小區適齡幼兒入園,切實滿足就近入園需求。嚴禁已關閉的“無證園”和臨時看護點的招生。
縣區教育部門要遵循適齡兒童的常住戶口、父母(或法定監護人)常住戶口、房產(或不動產權)證三者相一致原則和“學校劃片招生、生源就近入學”要求,在充分調研基礎上,依據義務教育學校分布、適齡學生人數、學校辦學條件與規模和省辦學標準要求等,以道路、河流、橋梁等自然物為參照,為每一所公辦義務教育學校劃分或調整施教區范圍。民辦學校招生全面納入屬地教育部門統一管理,按照“公民同招”政策要求,強化招生統籌與計劃指導。
所有義務教育學校嚴禁以任何名義提前招收學生,嚴禁舉行或變相舉行與入學相關的筆試、面試(談)、評測,嚴禁以各類競賽證書、競賽成績或考級證明等為招生依據,嚴禁以“國際班”“課程班”“實驗班”等名義招生。公辦學校不得跨施教區招生,民辦學校不得提前“掐尖”招生,確保公、民辦學校同步招生。
(三) 公平全納
縣區教育部門要按照“一個不少”要求,確保常住戶籍所有適齡兒童少年全部接受學前教育、義務教育。要按照“兩為主”要求,統籌安排符合條件的流動人口隨遷子女就讀公辦學校。要落實國務院農村留守兒童教育關愛保護工作要求,健全完善留守兒童入學和教育幫扶工作機制,確保留守兒童全部接受義務教育。要積極接納特殊兒童少年就讀義務教育學校,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絕經診斷與評估認定、具備隨班就讀條件的適齡殘疾兒童少年入學。要切實履行控輟保學法定職責,健全控輟責任體系,落實聯控聯保機制,完善工作臺賬,加強動態監管,進一步提高控輟保學成效。
(四) 信息公開
縣區教育部門將學校施教范圍、招生方案報本縣區政府審批并報送市教育局備案后,應于6月底前在當地主流新聞媒體、門戶網站等公開發布。所有義務教育學校須將招生計劃、條件及相關要求等招生方案報所在縣區教育部門審批,并于7月初在校園網、校門處等向學生和家長公布,主動接受監督,確保招生入學工作公開透明。招生工作中出現的特殊問題須報教育主管部門研究處理。
(五) 陽光分班
所有學校均采取以電腦派位方式等隨機均衡分班。分班過程應邀請人大代表、政協委員、社區及家長代表、新聞媒體記者等全程參與,分班結果必須向社會公示,全面接受社會監督,確保義務教育“零擇班”。嚴禁任何學校以任何名義設置或變相設置重點班、快慢班、實驗班、特色班等。
招生安排
(一) 招生對象
各學校(幼兒園)必須招收適齡的兒童少年入學(園)。入園的適齡幼兒必須年滿:小班3周歲(2021年8月31日前出生),中班4周歲(2021年8月31日前出生),大班5周歲(2021年8月31日前出生)。入小學一年級的適齡兒童須年滿6周歲(8月31日前出生)。入初中一年級的必須是小學應屆畢業生。義務教育學校不得招收借讀生、復讀生。
(二) 招生時間
幼兒入園報名時間由各縣區教育部門和幼兒園本著方便家長原則自主確定,原則上于6月份開始招生。所有義務教育學校原則上于7月中下旬開始招生,8月上中旬基本完成招生工作,具體步驟和時序安排由各縣區依據本區域招生實際確定。各縣區教育部門于8月底前組織指導所有學校完成新生入學報到和陽光分班,9月15日前將新生注冊情況報市基教處審核,9月30日前將新生學籍信息錄入學籍管理系統。
(三) 招生辦法
適齡幼兒父母或法定監護人根
2、連云港農民工子女教育政策規定
經過近20年的努力,盡管農民工子女教育政策經歷了一個發展演變的過程,進城務工就業農民工子女教育問題逐步得到解決,《中華人民共和國義務教育法》更是在法律層面對農民工子女的義務教育問題作出了保障,但進城務工農民子女教育仍然面臨一系列問題,具體而言:
1.自身學習能力欠缺。由于他們大都來自經濟文化欠發達地區,當地學校教育不正規,知識基礎的薄弱,跨地區流入城市后,缺乏教育系統性和連續性,很難跟上流入地學校教育節奏,從而喪失學習興趣,最終無心學習。
2.年齡和所讀年級不相配。據統計,有半數流動兒童年齡都不符合相應的年級段,年齡偏大,導致流動兒童的心理年齡和受教育內容不相適應。
3.生活、成長環境復雜。由于流動兒童家庭環境普遍較差,居住條件簡陋,加之父母忙于生計,文化層次低、教育方式簡單粗暴,少有時間和子女相處,任由子女自然成長,一切全看子女的造化。
4.同一性危機嚴重。由于知識基礎、文化背景、學習能力與習慣和心理特征等方面與城市戶籍學生有著較大的差異,難以適應城市的學校生活,又缺乏必要的引導,沒有合適的榜樣,父權危機、青春期危機并存,長此以往,便造成心理和人格上的同一性危機,嚴重的還可能帶來心理的扭曲。
流動人口子女教育問題表面上看是教育問題,深層來看是綜合性的社會問題,單純就教育論教育,是很難解決的。只有將其納入國家城鎮化戰略中進行綜合解決,才能治標又治本,因此,我們建議采取以下措施:
1.建立農民工子女教育檔案。建立以常住人口(居住半年以上)為主的農民工子女學籍檔案等教育管理檔案,規范農民工子女的入學和轉學手續及相關的管理程序,有條件的地方要建立電子學籍管理網絡系統,這既有利于農民工子女及時辦理相關的轉入和轉出手續,不因管理制度的人為限制而錯失教育機會,同時,也有利于教育行政部門加強對學校招生的計劃調控和學校對學生的常規管理。學校要建好“農民工子女在校學生變動情況學籍卡”,農民工子女不管在什么時候轉入,學校可以根據其學籍卡隨時插入某班跟讀。同時把好轉出關,轉出的流動人口子女必須辦理接受證,否則不予轉出,以防止流動人口子女輟學流失。
2.推進農民工子女個性化教育。隨著越來越多的流動人口從短期流動轉向長期居住,他們對子女的教育需求不再滿足于“有學上”,更是希望能“上好學”,除了傳統的學業成績之外,越來越多的家長開始關注其子女能否接受個性化教育。因此,教育部門應針對流動兒童親子關系鏈接不夠、父母投入子女生活較少、較低的學業成就、單一的成就來源、社會支持缺乏等問題,學校和家庭可聯合開展一系列活動,推動兒童親密關系的建立、增加父母投入子女生活的時間,比如:通過布置家庭作業的形式,讓子女和父母共同完成;在結束和開始時舉辦慶典,邀請家長參加,共同見證子女的成長;讓農民工子女加入各類學校、社區活動,培養依戀關系、激化兒童動力系統、提升自我管理技能。
3.制定和完善農民工子女中高考的辦法。隨著新一輪戶籍制度改革,農民工子女異地參加中、高考的辦法必須進一步調整,從而改變受戶籍制約的“升學難”問題,促進城鄉教育一體化進程。對大城市和超大城市而言,就采取與戶籍脫離的升學制度改革,如:允許為流入地作出特殊貢獻的進城農民工子女報考,以進城農民工家庭在流入地居住年限、納稅多少以及進城農民工子女學業成績為準入標準,滿足條件的進城農民工子女可以報考等。中小型城市隨著戶籍制度的完全放開,凡是在當地連續接受2年以上初高中教育的農民工子女,和當地生源享有無差別的升學機會,大力發展職業技術教育,加大財政補貼力度,鼓勵基礎較差的農民工子女接受職業技術教育,提升文化知識水平,從而成長為合格的技能型人才。
4.加強農民工子女心理教育。針對農民工子女群體中出現的同一性危機等心理問題,教育部門要根據流動兒童實際,增加心理課程課時量,由專門的心理健康師或心理咨詢師擔任任課教師,對出現較嚴重心理問題的流動兒童要進行心理干預,如:強迫癥、恐怖癥、焦慮癥兒童要及早介入干預,對出現各種人格障礙的兒童要強制治療,同時,要對整個流動兒童群體中出現的情緒不穩定、適應性不強、人際關系緊張、心思過于敏銳和各種隱性的心理壓力要進行集體干預,有針對性的輔導、咨詢和疏導,全面提高流動兒童的生存、抗挫、適應能力和心理自我調節及行為矯治能力,促進流動兒童健康成長。社區要建立流動兒童之家,招募自愿者開展各類活動,豐富流動兒童課余生活,引導流動兒童崇尚科學、崇尚文明,遠離低級趣味,遠離不良嗜好,幫助流動兒童形成健康向上的人格特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