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新同學:
為方便你安全繳費、順利入學,現將有關繳費事宜通知如下:
一、收費項目及收費標準
新生應繳學雜費由學費、住宿費、代收費、學校墊付餐費和生活用品費五部分組成。
1、學費:學校實行學分制收費管理,應繳學費分為學分學費和專業學費兩部分(中外合作辦學專業按學年收費標準收費)。學分學費每學年按40個學分預收,每學分收費標準為80元,畢業時學校按規定結算,多退少補;專業學費每年按學年標準收取。各專業具體收費標準見下表:
類別 | 專業 | 學分學費 元/年 | 專業學費 元/年 | 學費總額 元/年 |
礦類 | 采礦工程 | 3200 | 400 | 3600 |
文史哲理類 | 歷史學、中國共產黨歷史、國際事務與國際關系、哲學、社會學、政治學與行政學、漢語言文學、英語、德語、法語、日語、漢語國際教育、翻譯、西班牙語、數學與應用數學、信息與計算科學、數學類(韶峰班)、物理學、物理學類(韶峰班)、化學、應用化學 | 3200 | 2100 | 5300 |
經法教管類 | 文化產業管理、經濟學、國際經濟與貿易、金融學、工商管理、市場營銷、會計學、財務管理、電子商務、審計學、行政管理、公共事業管理、檔案學、圖書館學、人力資源管理、旅游管理、酒店管理、法學、知識產權、統計學 | 3200 | 2300 | 5500 |
工科體育類 | 信息管理與信息系統、微電子科學與工程、測控技術與儀器、 光電信息科學與工程、材料物理、材料科學與工程、新能源材料與器件、金屬材料工程、材料類(師昌緒班)、材料化學、高分子材料與工程、環境科學、環境工程、化學工程與工藝、制藥工程、食品科學與工程、生物工程、環保設備工程、機械設計制造及其自動化、材料成型及控制工程、工業設計、過程裝備與控制工程、能源與動力工程、焊接技術與工程、自動化、電子信息工程、通信工程、計算機科學與技術、網絡工程、軟件工程、建筑電氣與智能化、土木工程、建筑環境與能源應用工程、工程力學、電子信息科學與技術、測繪工程、安全工程 | 3200 | 3300 | 6500 |
機械設計制造及其自動化(中外合作辦學) | 23000 | |||
藝術與新聞傳播類 | 數字出版、新聞學、廣播電視學、廣告學 | 3200 | 2800 | 6000 |
動畫、藝術設計學、視覺傳達設計 | 3200 | 4800 | 8000 | |
醫藥類 | 藥學 | 3200 | 4600 | 7800 |
以上學費標準依據湘價教[2014]76號文件,如有變動,按新文件執行。
2、住宿費:學生住宿分為普通宿舍和學生公寓兩類,具體標準如下:
住宿類型 | 地址 | 收費標準 |
學生公寓(2人間) | 北苑北青 | 1200元/人?年 |
學生公寓(4人間) | 金瀚林公寓1-11棟、琴湖公寓1-16棟、北苑中興公寓、晨曦公寓1-3棟、興湘1棟、興湘6-8棟、北苑北青 | 1200元/人?年 |
學生公寓(6人間) | 北苑1-2棟、南苑1-7棟 | 1000元/人?年 |
學生公寓(8人間) | 南苑8棟 | 800元/人?年 |
學生公寓(2人間) | 南苑9、10、11棟 | 800元/人?年 |
學生公寓(4人間) | 晨曦公寓4棟 | 900元/人?年 |
普通宿舍(10人間) | 北苑3-9棟、聯建1棟、興湘2-5棟、晨曦公寓5-6棟 | 600元/人?年 |
3、代收費
由以下四項組成:
(1)教材費:每人預收1000元,據實結算,多退少補;
(2)體檢費:每人85元;
(3)軍訓服裝費:每人100元;
(4)大學生城鎮醫療保險:每人每年60元。
四項共計1245元。
4、學校墊付餐費:為方便新生到校后即可就餐,學校已為每位新生在校園卡中預先充值了50元餐費,收繳學雜費時一并繳納。
5、生活用品費:每套415元,新生可根據自身情況自愿選擇購買。
新生應繳學雜費為該生所學專業對應的學費、住宿類型對應的住宿費、代收費、學校墊付餐費及自愿購買生活用品費的合計金額。如一名2015級歷史學的新生,住宿安排在北青公寓,如果購買生活用品,則2017年應繳學雜費為5300(學費)+1200(住宿費)+1245(代收費)+50(餐費)+415(生活用品費)=8210(元);如果未購買生活用品,則應繳學雜費為5300(學費)+1200(住宿費)+1245(代收費)+50(餐費)=7795(元)。
二、繳費方式
學校現有兩種繳費方式,新生任選其一均可。
1、網上自助繳費:開通網銀的新生可以選擇網上自助繳費平臺繳納學雜費(此種繳費方式免收銀行手續費)。請新生于2015年8月31日零點前登陸湘潭大學主頁(網址http://www.xtu.edu.cn),點擊公共服務欄中的“財務服務”進入湘大財務網站,選擇網上繳費平臺(或直接登陸網址http://cwcx.xtu.edu.cn:8004),按類別輸入姓名和學號即可繳納應繳學雜費。
2、銀行批量代扣:新生修改校園卡建行儲蓄賬戶密碼后,于2015年8月31日之前,到當地的建設銀行營業網點,將應繳學雜費直接存入校園卡建行儲蓄賬戶。如果當地無建設銀行營業網點,新生需到本地其它銀行網點通過匯款方式,于2015年8月31日之前將應繳學雜費匯入校園卡建行儲蓄賬戶。匯款單上收款人欄填新生本人姓名,收款人賬號欄填校園卡上的19位數字卡號(建行儲蓄賬號),收款人開戶銀行欄填建行湘潭湘大支行。如匯款行需要提供收款人開戶行行號,行號欄填105553010061。匯款后次日,新生即可在當地任意一家銀行的自助設備上查詢是否到賬。
新生將應繳學雜費存入或匯入本人校園卡建行儲蓄賬戶后,我們將于2017年9月1日后進行銀行批量代扣。
通過以上兩種方式繳費成功的同學,學校自助迎新網會給予學費已繳清的標志,報到時憑校園卡直接到宿舍區辦理入住手續,學雜費收據將在新生入校兩周后由院(系)學工辦統一領取并發放。批量代扣或網上繳費不成功的新生,在入學時到報到總站現場繳費并辦理入學手續。
三、生源地助學貸款
按往年慣例,生源地助學貸款要于11月底才能陸續到校,為便于學校結算,新生無論申請多少助學貸款額度,都必須在開學前繳清代收費、學校墊付餐費和自愿購買生活用品這三項費用。因此,凡是辦理了助學貸款的同學須于2015年8月31日之前,將代收費、學校墊付餐費、自愿購買生活用品費以及學費和住宿費大于助學貸款的差額一并存入校園卡,由學校統一批量代扣;或選擇網上自助繳費平臺繳清上述費用。生源地助學貸款到賬后,學校將根據實際到賬金額進行學雜費結算,多退少補。
舉例說明:
1、新生學費住宿費的合計數大于其申請助學貸款的額度。如一名會計學專業的新生,住普通宿舍,已辦理生源地貸款6000元,自愿購買生活用品,該生學費住宿費合計為6100元,大于生源地貸款6000元,則該生應繳學雜費為:100(學費住宿費與助學貸款之間的差額)+1245(代收費)+50(餐費)+415(生活用品費)=1810(元),若未購買生活用品,則應繳學雜費為:100(學費住宿費與助學貸款之間的差額)+1245(代收費)+50(餐費)=1395(元)。
2、新生學費住宿費的合計數小于其申請助學貸款的額度。如一名歷史學專業的新生,住普通宿舍,已辦理生源地貸款6000元,自愿購買生活用品,該生學費住宿費合計數為5900元,小于生源地貸款6000元,則該生應繳學雜費為:1245(代收費)+50(餐費)+415(生活用品費)=1710(元),如未購買生活用品,則應繳學雜費為:1245(代收費)+50(餐費)=1295(元)。
四、咨詢電話
湘潭大學計劃財務處:0731-58292123;0731-58293099
湘潭大學生源地助學貸款中心:0731-58292704
建設銀行湘潭湘大支行:0731-58293304
湘潭大學計劃財務處
2017年6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