低保是在城市已經建立了國有企業下崗職工基本生活保障、失業保險和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等“三條保障線”制度的基礎上,建立實行最低生活保障的制度。截至2018年9月,全國城鄉低保標準同比增長7.6%、12.9%,低保對象4620萬人,全國供養城鄉特困人員483萬人。那么上海低保申請條件有哪些?上海低保申請標準是什么?本文小編整理了一些關于上海低保申請條件和補助的相關政策,希望對你有幫助。
上海低保戶是什么
2018年4月1日起調整提高城鄉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等社會救助標準。
本次調整的社會救助標準包括城鄉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標準、特殊救濟對象定期定量補助標準、特困人員供養標準、低收入困難家庭申請專項救助收入標準、申請救助家庭中就業人員免于計入家庭收入的標準(收入豁免標準)、低保家庭中未滿16周歲未成年人救助標準等。
具體如下:
■ 調整提高城鄉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標準
本市城鄉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標準,從每人每月970元調整提高到每人每月1070元,每人每月增加100元,增幅10.31%。
■調整提高特殊救濟對象補助標準
1、重殘無業人員、三胞胎和司法老殘3類對象,按照低保標準的1.3倍調整,從每人每月1270元調整提高到每人每月1400元,每人每月增加130元。
2、散居歸僑、因公致殘知青等8類對象,在原救濟標準基礎上,按照低保標準的增幅10.31%同步增長,增長幅度每人每月在170元至410元不等。
■調整提高特困人員供養標準
本市特困人員供養標準按照低保標準的1.3倍,調整為每人每月1400元,每人每月增加130元。
■調整提高低收入困難家庭申請專項救助收入標準
本市低收入困難家庭申請專項救助經濟狀況認定標準中,收入標準調整為:城鄉居民家庭月人均可支配收入低于2140元。其他標準仍按現行有關規定執行。
■申請救助家庭中就業人員收入豁免標準保持不變
申請救助家庭中就業人員收入豁免標準為每人每月870元,與去年標準保持不變。在經濟狀況認定時,對申請社會救助家庭中就業人員的收入,按照該標準予以豁免,進一步鼓勵申請社會救助家庭中有勞動能力的人員通過勞動實現自我解困。
■調整提高低保家庭中未滿16周歲未成年人救助標準
完善分類救助政策,考慮到有未滿16周歲(含16周歲)未成年人的低保家庭的教育支出及未成年人成長的營養需求,對低保家庭中未滿16周歲的未成年人提高救助標準,將其救助標準提高到低保標準的1.3倍,為每人每月1400元。
辦理條件
同時符合下列標準的本市城鄉居民家庭,可申請最低生活保障:
1、家庭月人均收入低于本市同期城鄉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標準;
2、3人戶及以上家庭人均貨幣財產低于3萬元(含3萬元),2人戶及以下家庭人均貨幣財產低于3.3萬元(含3.3萬元);(這一標準,以后隨著本市經濟社會發展適時適度調整)
3、家庭成員名下無生活用機動車輛(殘疾人用于功能性補償代步的機動車輛除外);
4、家庭成員名下無非居住類房屋(如商鋪、辦公樓、廠房、酒店式公寓等),但有“居改非”房屋且兼作家庭唯一居住場所的除外;
5、城鎮居民家庭成員名下僅有1套住房或無房,或者有2套住房但人均建筑面積低于統計部門公布的上年度本市人均住房建筑面積。這些住房包括產權住房、實行公有住房租金標準計租的承租住房、宅基地住房等;
農村居民家庭除宅基地住房、統一規劃的農民新村住房外,家庭成員名下無其他商品住房。
辦理材料
1、家庭成員情況的證明材料,如戶口簿、身份證、婚姻狀況證明、殘疾人證、學籍證明等;
2、家庭成員可支配收入情況的證明材料,如單位工資證明、失業證明、無業證明、租賃合同,養老金證明,領取各類救濟、補助、補貼的證明,贍養費、撫(扶)養費的收入證明,離婚判決書、離婚調解書或者離婚協議書等;
3、家庭財產的證明材料,包括銀行存單、銀行賬戶明細,證券對賬單,債券憑證,商業保險合同,房地產權證,租用居住公房憑證,房屋所有權證,土地使用權證,宅基地使用證,車輛登記證書等。
因申請人家庭的具體情況不同,需要出具哪些相關證明可以向鄉鎮、街道社區事務受理服務中心(社會救助所)咨詢。
辦理流程
1、申請對象向戶籍所在地街道、鄉鎮社會救助事務管理所提出書面申請、提供有關材料、填寫申請表;
2、街道、鄉鎮社會救助事務管理所調查核實申請人的填報情況;
3、 街道辦事處、鄉鎮人民政府根據調查核實情況作審批決定。決定批準的,報區縣民政部門備案并通知申請人;對不予批準的,書面通知申請人并說明理由;
4、 批準享受城鄉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居民,由管理審批機構采取適當形式予以公布;
5、從批準之月起發放低保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