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合肥市人社局獲悉,該局發布了《合肥市應對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援企穩崗相關補貼操作辦法》。補貼分為疫情防控定點企業就業獎補和小微企業新增就業補貼兩項。
疫情防控定點企業就業獎補,補貼對象是安徽省人社廳有關文件確定的定點生產企業。
補貼標準為節假日期間、疫情防控生產期間工人加班工資和防護費用按每人每天200元給予補貼。獎補資金從就業補助專項資金列支。首批12家定點企業補助時間為1月24日至2月9日。
申請流程為各縣(市)區、開發區人社部門會同經信部門與轄區內的定點企業聯系人聯系,通過互聯網(QQ、微信等)手段獲得定點企業用工相關紙質掃描件、電子材料,會同同級財政部門審核、網上公示完成后撥付獎補資金。
辦法稱,各縣(市)區、開發區人社、財政部門、經信部門要強化擔當意識,按照特事特辦原則,加快資金審批撥付進度,確保定點企業獎補資金于2月25日前全部撥付到位。
針對小微企業新增就業補貼,補貼對象為疫情防控期間(時間暫定2020年2月10日至2020年5月10日)新增就業崗位的小微企業(如省、市有新文件規定,按新規定執行)。小微企業依據國家工商總局小微企業名錄庫認定。
補貼標準為按照新簽訂12個月以上勞動合同并參保的人員,每人1000元的標準給予小微企業一次性就業補貼。對其中吸納因疫情無法返回湖北就業人員或登記失業6個月以上人員的企業,標準提高到每人2000元,每戶企業最高不超過4萬元。
符合條件的小微企業,向企業注冊地縣(市)區、開發區人社部門申請補貼,提交小微企業新增就業補貼申請表和新簽訂合同并參保人員花名冊。各縣(市)區、開發區人社部門會同財政部門審核、公示完成后撥付獎補資金。
中小微企業三項社保免征 免征期限不超過5個月
根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財政部、稅務總局(人社部發〔2020〕11號)發文:
自2020年2月起,各省、自治區、直轄市(除湖北省外)及新疆生產建設兵團(以下統稱。┛筛鶕芤咔橛绊懬闆r和基金承受能力,免征中小微企業三項社會保險(養老保險、失業保險、工傷保險)單位繳費部分,免征期限不超過5個月。
受疫情影響生產經營出現嚴重困難的企業,可申請緩繳社會保險費,緩繳期限原則上不超過6個月,緩繳期間免收滯納金。
醫保單位繳費部分減半征收 減征期限不超過5個月
根據國家醫保局、財政部、稅務總局發文(醫保發〔2020〕6號):
自2020年2月起,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及新疆生產建設兵團(以下統稱省)可指導統籌地區根據基金運行情況和實際工作需要,在確;鹗罩е虚L期平衡的前提下,對職工醫保單位繳費部分實行減半征收,減征期限不超過5個月。
原則上,統籌基金累計結存可支付月數大于6個月的統籌地區,可實施減征;可支付月數小于6個月但確有必要減征的統籌地區,由各省指導統籌考慮安排。緩繳政策可繼續執行,緩繳期限原則上不超過6個月,緩繳期間免收滯納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