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微企業吸納一次性就業補助
2020年,對小微企業新吸納城鄉各類勞動者且穩定就業半年以上的,根據吸納就業人數,將原先每人1000元的標準提高到1500元,給予一次性吸納就業補助。
申請補助材料應附:
企業營業執照副本復印件
吸納就業人員的身份證明
及《就業創業證》復印件
或就業創業證號
勞動合同等就業證明材料
吸納就業人員花名冊
一次性創業補貼
對畢業年度和離校2年內高校畢業生、就業困難人員、建檔立卡貧困勞動力、返鄉入鄉創業人員等重點群體,首次創辦小微企業或從事個體經營的,自工商登記注冊之日起正常運營1年以上的,根據帶動就業人數,給予1000元至3000元的一次性創業補貼。
申請補助材料應附:
本人身份證復印件
就業創業證號
創業培訓合格證書復印件
一次性創業補貼申請表
企業營業執照副本復印件
個人真實性承諾書
職業介紹補貼
2020年,具有合法資質的經營性的人力資源服務企業、職業培訓機構、家政服務企業以及經認定的勞務經紀人等市場主體為城鎮登記失業人員、進城求職的農村勞動者開展公益性就業服務或有組織勞務輸出的,可按經其就業服務后實際就業的人數向當地人社部門申請補貼。
為城鎮登記失業人員、進城求職的農村勞動者提供就業服務成功就業且簽訂半年以上期限勞動合同的,補貼標準每人由原先的300元提高到500元;對向我省境內縣以外用人單位介紹成功且簽訂一年以上期限勞動合同的,補貼標準每人由原先的500元提高到800元;對向我省境外介紹成功且簽訂一年以上期限勞動合同的,補貼標準每人由原先的800元提高到1000元。對領取失業保險金期間的人員,可從就業補助資金和失業保險基金中選擇申請一種職業介紹補貼,不得重復申請和享受補貼。
申請補貼材料應附:
經就業服務后已實現就業的人員花名冊
接受免費就業服務證明的本人簽名
就業創業證號
《居民身份證》復印件
勞動合同等就業證明材料復印件
機構在銀行開立的基本賬戶的憑證材料
創業場地租金補貼
高校畢業生自主創業且正常經營6個月以上的、返鄉創業農民工首次創辦小微企業或從事個體經營且正常運營1年以上的,可按每年不超過2000元、補貼期限不超過3年的標準,從就業補助資金中給予場地租賃補貼。
申請補貼材料應附:
個人身份證明
自主創業證明
向所在地縣級人社部門申請補貼
經所在地人社部門審核后
由財政部門按規定
將資金撥付到個人銀行賬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