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業人員登記后,在就業、創業時可享受相應的扶持,但很多人并不清楚。近日,人社部門列出一份“就業創業扶持政策清單”,其中明確,企業(單位)吸納登記失業人員就業、登記失業人員參加職業技能培訓、登記失業人員自主創業(個體經營),都可享受到諸如可享受職業培訓補貼、創業擔保貸款及貼息、稅費減免、行政事業性收費減免等政策。
鼓勵企業(單位)吸納就業
據介紹,登記失業人員是指勞動年齡內、有勞動能力、有就業要求、處于無業狀態,并在戶籍地、常住地、就業地、參保地進行了失業登記的城鄉勞動者。勞動年齡為年滿16周歲(含)至依法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
那么,登記失業人員可享哪些就業創業扶持政策呢?首先,企業(單位)吸納登記失業人員就業,可享受職業培訓補貼、一次性吸納就業補貼、稅費減免、創業擔保貸款及貼息政策。
其中,職業培訓補貼:企業(單位)新錄用登記失業人員,且與其簽訂1年以上期限勞動合同、并于簽訂勞動合同之日起1年內參加由企業依托所屬培訓機構或政府認定的培訓機構開展崗位技能培訓的,職工取得職業資格證書(或職業技能等級證書、專項職業能力證書、培訓合格證書,下同)后可按規定享受職業培訓補貼;中小微企業吸納登記失業人員就業,并開展以工代訓的,可根據吸納人數享受職業培訓補貼。補貼期限最長不超過6個月。以工代訓職業培訓補貼政策受理期限截止到2020年12月31日。
一次性吸納就業補貼:企業吸納登記失業半年以上人員就業,且簽訂1年以上勞動合同并按規定繳納社會保險的,可享受一次性吸納就業補貼(北京、江西除外),實施期限為2020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稅費減免:企業招用登記失業半年以上人員,零就業家庭、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勞動年齡內的登記失業人員,且與其簽訂1年以上期限勞動合同并依法繳納社會保險費的,所在企業可自簽訂勞動合同并繳納社會保險當月起,在3年(36個月)內按實際招用人數予以定額依次扣減增值稅、城市維護建設稅、教育費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企業所得稅優惠。
定額標準為每人每年6000元,最高可上浮30%,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可根據本地區實際情況在此幅度內確定具體定額標準。政策實施期限為2019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
創業擔保貸款及貼息:小微企業當年新招用登記失業人員等符合創業擔保貸款申請條件的人數達到在職職工人數15%(超過100人的企業達到8%),并與其簽訂1年以上勞動合同,且無拖欠職工工資、欠繳社會保險費等嚴重違法違規信用記錄的,可申請創業擔保貸款,貸款額度不超過300萬元,貸款期限不超過2年。還款積極、帶動就業能力強、創業項目好的小微企業,還可繼續享受創業擔保貸款貼息,累計次數不得超過3次。
支持登記失業人員技能提升
登記失業人員參加職業技能培訓,可按規定享受職業培訓補貼、職業技能鑒定補貼政策。其中,職業培訓補貼:登記失業人員參加就業技能培訓和創業培訓后取得職業資格證書的,可按規定享受職業培訓補貼。
職業技能鑒定補貼:對同一職業(工種)同一技能等級通過初次職業技能鑒定并取得職業資格證書(職業技能等級證書、專項職業能力證書)的登記失業人員,可按規定享受職業技能鑒定補貼;對納入重點產業職業資格和職業技能等級評定指導目錄的,各地可根據實際情況,適當提高補貼標準。
支持登記失業人自主創業(個體經營)
登記失業人員自主創業(個體經營),可享受創業擔保貸款及貼息、稅費減免、行政事業性收費減免政策。其中,創業擔保貸款及貼息:登記失業人員自主創業或合伙創業,除助學貸款、扶貧貸款、住房貸款、購車貸款、5萬元以下小額消費貸款(含信用卡消費)以外,本人及其配偶沒有其他貸款的,可申請創業擔保貸款。貸款額度不超過20萬元,貸款期限不超過3年。
合伙創業的,可根據合伙創業人數適當提高貸款額度,最高不超過符合條件個人貸款總額度的10%。還款積極、帶動就業能力強、創業項目好的借款個人,還可繼續享受創業擔保貸款貼息,但累計次數不得超過3次。
稅費減免:登記失業半年以上的人員,零就業家庭、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勞動年齡內的登記失業人員從事個體經營的,可自辦理個體工商戶登記當月起,在3年(36個月)內按限額依次扣減其當年實際應繳納的增值稅、城市維護建設稅、教育費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個人所得稅,限額標準為每戶每年12000元,最高可上浮20%,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可根據本地區實際情況在此幅度內確定具體限額標準。政策實施期限為2019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
行政事業性收費減免:登記失業人員從事個體經營(除建筑業、娛樂業以及銷售不動產、轉讓土地使用權、廣告業、房屋中介、桑拿、按摩、網吧、氧吧)的,可自在工商部門首次注冊登記之日起3年內免收管理類、登記類和證照類等有關行政事業性收費。
此外,登記失業人員根據參保情況和生活困難程度,可享受失業保險金、失業補助金、一次性生活補助、臨時生活補助、最低生活保障、一次性臨時救助金政策。
從市人社部門獲悉,即日起至10月30日,我市開展2020年創業補貼申領工作,以更好地扶持高校畢業生、退役軍人、返鄉農民工、登記失業和就業困難人員等群體創業。
據介紹,本次補貼類型為一次性創業補貼和創業帶動就業補貼。補貼標準是一次性創業補貼標準為3000元每人,創業帶動就業補貼標準為:吸納就業2人(含2人)每人補貼500元,2人以上每增加1人補貼1000元,最高不超過3萬元。
一次性創業補貼的申請條件是:
離校2年內的高校畢業生,就業困難人員、貧困勞動力、農民工等返鄉創業人員,首次創辦小微企業或從事個體經營(2018年1月1日以后,以工商登記注冊日期為準),正常運營1年以上以及帶動就業2人以上(貧困勞動力、農民工等返鄉創業人員創辦經營主體,正常運營6個月以上)。暫時難以外出且有創業意愿的農民工,在疫情防控期間創辦個體工商戶和小微企業,穩定經營6個月以上,帶動就業2人以上(含2人)。
申請材料為:
《牡丹江市創業補貼申請表》,工商營業執照,申請人身份證、補貼對象身份佐證材料,勞動合同,吸納就業人員花名冊、工資支付憑證,經營場所租賃合同或自有產權證、繳納房租水電憑證、銀行開戶信息,前3個月的申報納稅憑證。
創業帶動就業補貼的申請條件是:
普通高等學校學生(在校及畢業2年內)、復員轉業退役軍人、從事非農產業的農民、登記失業和就業困難人員,初次創辦經營主體(2018年1月1日以后,以工商登記注冊日期為準),吸納各類人員就業且與之簽訂一年以上期限勞動合同,并按規定為其繳納社會保險。
申請材料:
除一次性創業補貼申請材料外,還應出具自申請補貼之日起前3個月的繳納社會保險憑證。
符合條件的創業者,可向創業所在縣(市)區人社部門提交申請材料,符合條件的報市就業服務中心,審核通過后予以公示,公示無異議的按照財政國庫管理制度相關規定撥付補貼資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