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人社局發布《關于落實小微企業招用高校畢業生社會保險補貼及一次性獎勵有關工作的通知》,明確補貼和一次性獎勵的相關內容。
根據通知,南京范圍內登記注冊的小微企業,新招用畢業1年內的高校畢業生以及技工院校高級工、技師班(預備技師班)和特殊教育院校職業教育類畢業生,進行就業登記,簽訂1年以上期限勞動合同、按時足額繳納城鎮職工社會保險費、依法支付勞動報酬的,按企業實際繳費金額給予1年的社會保險補貼和每人2000元的一次性獎勵補貼。符合小微企業認定標準的其他各類用人單位,參照小微企業享受同等的就業扶持政策;符合認定標準的各類用人單位申請補貼時,應提供經中介機構審計的上年度企業財務報表。
一、范圍、對象、標準及期限
我市范圍內登記注冊的小微企業,新招用畢業1年內的高校畢業生以及技工院校高級工、技師班(預備技師班)和特殊教育院校職業教育類畢業生,進行就業登記,簽訂1年以上期限勞動合同、按時足額繳納城鎮職工社會保險費、依法支付勞動報酬的,按企業實際繳費金額給予1年的社會保險補貼和每人2000元的一次性獎勵補貼。
二、小微企業及高校畢業生的認定
(一)小微企業是指在我市工商登記注冊領取營業執照,并符合工業和信息化部、國家統計局、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財政部《關于印發中小企業劃型標準規定的通知》(工信部聯企業〔2011〕300號)認定標準的企業。
符合小微企業認定標準的其他各類用人單位,參照小微企業享受同等的就業扶持政策。
(二)高校畢業生是指按照國家普通高校招生計劃統一錄取并經全日制學習,畢業后取得普通高校畢業證的人員。
三、申報、審核流程
(一)申報。符合申報條件的小微企業,可在季度首月的前5個工作日內,攜經中介機構審計的上年度企業財務報表等資料向注冊地所在區人社部門提出申請。
小微企業社會保險補貼、一次性獎勵應當在招用人員后的2年內申請;一次性獎勵應當在履行勞動合同滿1年后方可申請。
(二)發放。經區人社部門審核、市人社部門復核、市財政部門審定后,社會保險補貼由市社保中心撥付至申請補貼單位的銀行基本賬戶;一次性獎勵由所在區財政部門撥付至申請補貼單位的銀行基本賬戶。
鼓勵用人單位吸納就業。
用人單位招用本市登記失業半年以上人員,簽訂1年以上期限勞動合同并按規定繳納社會保險費,按實際招用人數給予1000元/人的一次性吸納就業補貼,所需經費由市級財政與用人單位納稅所屬區(園區)財政按1:1比例負擔。
開展針對性職業技能培訓。
支持企業開展在崗培訓,鼓勵支持有條件的培訓機構開展線上培訓,按規定落實崗前培訓(以工代訓)、崗位技能提升等補貼政策。對于受疫情影響導致生產經營困難的企業新吸納下崗失業、農村勞動力、轉崗職工等重點群體就業并按規定開展以工代訓的,按300元/人標準給予一次性以工代訓補貼。在南京大風車網對話框回復【以工代訓】即可查看政策原文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