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興市就業創業政策指南
一\就業促進政策
1.用人單位吸納就業社保補貼。企業新招用就業困難人員,簽訂1年以上勞動合同并依法繳納社會保險費的,經人力社保、財政部門審定,按企業為其實際繳納社會保險費額(基本養老保險、基本醫療保險、失業保險)給予社保補貼,補貼期限不超過3年,其中對初次享受補貼政策時距法定退休年齡不足5年的人員,延長至退休。
2.公益性崗位社保和崗位補貼。經人力社保部門認定的公益性崗位安置就業困難人員的,給予社保補貼和崗位補貼。社保補貼標準為用人單位為安置對象實際繳納的基本養老保險費、基本醫療保險費和失業保險費之和。財政供給單位的崗位補貼標準為每人每月按最低工資標準×(1-財政資金供給比例);非財政資金供給單位的,每人每月按最低工資標準予以補貼。補貼期限不超過3年,其中對初次享受補貼政策時距法定退休年齡不足5年的人員,延長至退休。
3.靈活就業社保補貼。就業困難人員和畢業5年以內的高校畢業生靈活就業并以個體勞動者身份依法繳納社會保險費的,按當年最低社會保險繳費基數繳費額(基本養老保險、基本醫療保險)的50%給予社保補貼,補貼期限不超過3年,其中對初次享受補貼政策時距法定退休年齡不足5年的人員,延長至退休。
4.高校畢業生就業見習(實踐)補貼。對被認定為嘉興市高校畢業生就業見習(實踐)基地的單位(以下簡稱見習單位),按完成見習(實踐)人數,給予見習低單位每人2000元的一次性吸納見習補貼,總額不超過5萬元;對安排研究生見習的,標準提高到每人3000元,總額提高到15萬元。
見習單位要給予見習人員不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生活費,并為其購買綜合商業保險。經人力社保部門審核,按完成見習人數給予見習單位補貼,見習單位、省級見習示范基地、國家級見習示范基地的補貼標準分別為每人每月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50%、80%、100%;見習人員綜合商業保險保費補貼標準為每人200元。
見習單位錄用見習結束后的高校畢業生,并簽訂1年以上勞動合同依法繳納社會保險費的,給予見習單位每人1500元的一次性吸納就業補貼,見習單位補繳其見習期間的基本養老保險費,單位部分給予全額補貼。
被評為市級示范及以上見習基地的,再給予3萬元的一次性獎勵。
5.高校畢業生到中小微企業就業社保補貼。中小微企業新招用畢業2年以內的高校畢業生,與其簽訂1年以上勞動合同并依法繳納社會保險費的,按企業為其實際繳納社會保險費額(基本養老保險、基本醫療保險、失業保險)給予社保補貼,補貼期限為1年。
6. 中小微企業招用畢業年度高校畢業生的一次性吸納就業補貼。對中小微企業招用畢業年度高校畢業生,簽訂1年以上勞動合同并按規定繳納社會保險費的,給與企業一次性吸納就業補貼,實施期限為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參照疫情期間企業招工補貼政策執行(嘉人社(2020)7號)。
7.高校畢業生到中小微企業就業補貼。畢業2年以內的高校畢業生到中小微企業就業,簽訂1年及以上勞動合同并依法繳納社會保險費的,在勞動合同期限內給予個人每年3000元的就業補貼。畢業5年以內的高校畢業生到養老、家政服務和現代農業企業就業,簽訂1年及以上勞動合同并依法繳納社會保險費的,在勞動合同期限內給予個人每年1萬元的就業補貼。以上補貼期限均不超過3年。
8.高校畢業生回(留)禾求職補貼。嘉興戶籍畢業5年以內或嘉興高校畢業5年以內的高校畢業生,初次進入嘉興企業就業,簽訂1年及以上勞動合同并依法繳納社會保險費的,給予個人3000元的一次性求職補貼。
9.困難家庭高校畢業生求職創業補貼。在畢業學年內并符合下列條件之一(來自城鄉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孤兒;持證殘疾人;在學期間已獲得校園地或生源地國家助學貸款;來自建檔立卡貧困家庭;來自貧困殘疾人家庭)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學校、中等職業學校(含技工院校)非定向培養畢業生等困難家庭畢業生給與3000元的求職創業補貼。
二\創業創新政策
10.一次創業(創業社保)補貼。重點人群創辦個體工商戶或企業、城鄉勞動者在農村電商服務站服務,正常經營并依法繳納社會保險費1年以上的,給予其5000元的一次性創業(創業社保)補貼,其中農村電商創業補助標準上浮20%。
在校大學生和畢業5年以內的高校畢業生上述補貼標準為1萬元;其初次創辦養老、家政服務和現代農業企業,并擔任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負責人的,補貼標準為第一年5萬元、第二年3萬元、第三年2萬元。
以上兩類創業(社保)補貼不能重復或疊加享受。
11.創業帶動就業補貼。重點人群(含在校大學生和畢業5年以內的高校畢業)創辦個體工商戶或企業帶動3人就業,并依法繳納社會保險費1年以上的,給予其每年2000元的帶動就業補貼;帶動就業超過3人的,每增加1人再給予1000元補貼,每年補貼總額不超過2萬元,補貼期限不超過3年。
12.創業貸款及貼息。在校大學生和畢業5年以內的高校畢業生創辦個體工商戶或企業,符合條件的可申請不超過50萬元的創業貸款,具體貸款額度由經辦銀行根據借款人實際情況確定。
對其按貸款實際發放利率給予全額貼息,予以貼息的貸款利率最高不超過貸款基準利率加3個百分點。創業貸款貼息期限最長不超過3年,展期不貼息。創業貸款本金或利息發生逾期的,不給于貼息。
對個人信用記錄良好的在校大學生和畢業5年以內的高校畢業生,允許其在未清償其他類貸款的情況下申請創業貸款。
13.創業場地租金補貼。在校大學生和畢業5年以內的高校畢業生租用場地自主創業并經營滿1年的,經人力社保部門審核確認,可按年向其創業所在區人力社保部門申請補貼。補貼標準為創業場地年租金的50%,每年補貼總額不超過1萬元,補貼期限不超過3年。
14.大學生創業實踐補貼。符合條件的在校大學生可申請在市級及以上創業基地實踐,實踐期一般不超過3個月。市人力社保部門將按完成實踐人數給予創業基地補貼。市級創業基地、省級創業基地、國家級創業基地分別為每人每月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50%、80%、100%;實踐大學生綜合商業保險保費補貼標準為每人200元。
15.人才公寓租金減免。畢業5年以內自主創業高校畢業生入住人才公寓的,可按屬地管理原則向其注冊登記所在市、區人力社保部門申請租金減免。標準為第一年減免50%,第二年減免30%.
相關說明
高校畢業生是指全日制普通高等學校專科以上畢業生。經學歷認證的留學回國人員,技工院校的高級工班、預備技師班畢業生,特殊教育院校職業教育類畢業生以及取得高級工、技師、高級技師職業資格證書的技工院校畢業生同等享受高校畢業生就業創業扶持政策。
畢業2(3、5)年內是指首次認定享受政策的資格條件,此后按相關規定期限享受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