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促進重點群體就業創業的政策,我市第一次向高校畢業生發放一次性就業補貼。按照規定,只要高校畢業生與我市小微企業簽訂6個月以上勞動合同,并依法繳納社會保險費,就可以享受一次性就業補貼。“申領一次性就業補貼,對就業時間、畢業時間有限制,但是對學生身份不限制。”市人社局就業科負責人解釋說,畢業年度內的全日制普通高校畢業生,不論戶籍、學籍是否在我市,也不論是大專、本科還是研究生,2018年10月1日以后與我市小微企業簽訂勞動合同并繳納社會保險的,就可以享受該項政策。其中,畢業年度指的是畢業當年的1月1日-12月31日。而小微企業,指的是參照工業信息化部、統計局、發改委、財政部《中小企業劃型標準規定》,根據企業從業人員、營業收入、資產總額等指標,納入小微企業目錄的企業。
目前,一次性就業補貼已經接受申領。申領程序也很簡單:只要填報《蚌埠市高校畢業生一次性就業補貼申報表》,并附上畢業證原件及復印件,就可根據就業單位所在地,到市就業中心或三縣就業(人才)服務中心申領3000元的一次性就業補貼。
不光是高校畢業生,各類人群就業創業都有相應補助。記者從市人社局獲悉,領取失業保險金的人員可申領1000元的求職補貼,隨第一個月失業保險金一并發放,一個失業期內只享受一次;就業困難人員靈活就業并依法繳納社會保險費的,每人每月可申領300元職工養老保險補貼和100元職工醫療保險補貼。如果是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職工養老保險補貼提高到每人每月400元。畢業2年以內的高校畢業生、就業困難人員、返鄉農民工、建檔立卡貧困勞動者首次創辦小微企業,自工商注冊登記之日起正常運營6個月以上并依法繳納社會保險費的,由就業補助資金給予5000元一次性創業補貼。
另外,用人單位同樣有補助。招用領取2個月以上失業保險金人員,簽訂12個月以上固定勞動合同并按時足額繳納失業保險費6個月以上的,按所招用領取失業保險金人員本期剩余失業保險金的70%,用人單位最多可申領每人5000元的就業補貼。被招錄的領取失業金人員,其應領未領的失業保險金期限也予以保留。用人單位開發公益性崗位安置就業困難人員的,也有相應的社會保險補貼和崗位補貼,以及每人每月300元的補助。
好消息還不止于此,人力資源服務機構組織我市重點企業失業人員到其他單位就業,簽訂6個月以上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并依法繳納社會保險的,可按照每人500元標準申報就業創業服務補助。對跨地區轉移就業的就業困難人員,且簽訂6個月以上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并依法繳納社會保險的,可按照市域內、市外省內、省外三個層次分別申報100元、300元、500元的轉移就業交通補貼。不過,一年內只能申領一到兩次轉移就業交通補貼。如果重點企業組織職工到市內缺工企業短期務工1-3個月的,可按照每人300元標準申報補助,同樣,該補助一年只能申領一到兩次。
目前,相關政策內容和填報的表格已經刊登在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可登錄網站查詢,自行下載填寫。“我省在出臺‘六穩’政策后,我市第一時間對政策予以細化,確保及時落地,轉化成促進創業、穩定就業的助推力。”市人社局就業科負責人介紹說,就業被視為最大的民生,我市一直大力支持職業培訓、創業孵化,并不斷加大失業保險穩崗力度,為創業人員提供貼息擔保貸款,近年來,我市整體就業形勢保持穩定。
獎補5萬-50萬!蚌埠出臺12條新政策!
一、鼓勵商貿企業保障供應
1.保障生活必需品供應。對在疫情防控期間有效落實防控措施,承擔并完成糧油肉蛋奶和蔬菜等生活必需品保供任務的市區農產品批發、品牌超市和其他應急保供商貿企業,給予一定補貼。 具體措施是:對日均供應蔬菜達到500噸、儲備達到1500噸的農產品批發市場,給予50萬元一次性獎補,同時市場舉辦者或經營管理者,要相應給予市場內生鮮蔬菜批發經營戶場租或房租補貼。對直營連鎖門店30個以上的大型連鎖超市,給予30萬元一次性獎勵。對限額以上(含新申報)生活必需品保供企業,給予5萬元一次性獎勵。(責任單位:市商務外事局、市財政局)
3.支持商貿企業復工復業。鼓勵商貿企業統籌做好疫情防控和復工復業,對2020年上半年社會消費品零售總額累計實現正增長、增幅達到10%的限額以上批零住餐企業,參照其上年月度平均納稅額對地方財政貢獻,分別給予半個月、1個月一次性獎勵。獎勵資金由企業所在縣區負責兌現。(責任單位:市商務外事局、市財政局)
二、降低商貿企業運營成本
4.減免中小微商貿企業房租。 對承租本市國有資產類經營用房的中小微商貿企業(含個體工商戶),防疫期間前3個月房租全免、后期(6月底前)減半。對承租其他經營用房的,鼓勵業主(房東)為租戶減免適當租金。(責任單位:市商務外事局、市財政局、市住房城鄉建設局)
5.減免相關稅費。依法執行房產稅、城鎮土地使用稅困難減免政策。 對因受疫情影響不能按期繳納稅款的商貿企業,可依法申請延期繳納稅款,最長不超過 3 個月。(責任單位:市稅務局、市財政局)
6.降低水電氣成本。 比照中小微工業企業疫情期間用水用氣價格,商業用水、用氣價格均下調 10%(執行期限2020年2月、3月、4月)。對疫情防控期間符合條件的企業,執行支持性兩部制電價政策。自2020年2月1日至6月30日止,除高耗能行業用戶外,現執行工商業及其他單一制和兩部制電價的電力用戶,統一按原到戶電價水平的95%結算。商業水電氣新價格政策同比執行。(責任單位:市發展改革委、蚌埠供電公司、蚌埠中環水務公司、蚌埠新奧燃氣公司)
三、激發商貿企業活力
7.支持批零住餐企業“小升限”“個轉企”。積極引導推動個體工商戶轉為法人企業、符合條件的批零住餐企業升限入庫。給予首次新增入庫的限上企業5萬元一次性獎補。對因“小升限”“個轉企”增大稅收成本的商貿企業,參照其連續三個月上繳稅收情況,由各縣區給予企業一定補貼,市級對各區補貼部分不參與稅收分成。(責任單位:市商務外事局、市財政局、市稅務局)
8.支持商貿企業組織開展各類促銷活動。鼓勵各類商貿行業協會等組織開展各類消費促進活動。各級住房城鄉建設部門要進一步簡化優化戶外營銷活動審批流程,公安交管部門加強道路交通秩序保障。支持利用公共場館、場地等開展消費促進活動,對利用國有資產開展的消費促進活動免收場租費用。適時啟動消費券活動,具體實施辦法另定。(責任單位:市商務外事局、市財政局、市公安局、市住房城鄉建設局)
9.階段性減免商貿企業社會保險費及減輕公積金繳存負擔。執行中小微企業社會保險費階段性減免政策和 2020 年失業保險費返還政策。執行企業職工醫療保險單位繳費部分減半征收和嚴重困難企業緩繳政策。 受疫情影響導致經營困難的商貿企業,2020 年 6 月底前可以申請緩繳住房公積金。(責任單位: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市醫保局、市公積金中心、市財政局)
10.加大金融支持力度。鼓勵金融機構對商貿企業提供信用貸款支持,對受疫情影響暫時出現經營困難但有發展前景的商貿企業不抽貸、不斷貸、不壓貸,對到期還款困難的中小微商貿企業,可予以展期或續貸。鼓勵銀行業金融機構對受疫情影響較大的小微商貿企業貸款利率在原有水平基礎上下浮10%以上。各級政府性續貸過橋資金積極支持受疫情影響暫時還款困難的中小微商貿企業,對單筆不超過 1000 萬元、使用期限最長不超過 30 天的經營性貸款給予轉貸受理,續貸過橋資金利率下浮20%。(責任單位:市地方金融監管局、人行蚌埠市中心支行、銀保監會蚌埠監管分局、市財政局、蚌投集團)
四、積極做好穩外貿工作
11.支持外貿企業發展。 支持企業境外采購防疫醫療防護物資,對外貿企業和跨境電商企業在疫情防控期間(1月、2月、3月、4月)進口防疫用醫療防護物資的(含口罩、護目鏡、醫用手套、醫用帽子、防護服、消毒液等),按照每美元0.01元給予資金支持。認真落實小微出口企業基本風險統保政策和市級出口信保政策,進一步擴大出口信用保險覆蓋面和承保規模,做到應保盡保。落實2020年境外展支持政策,對外貿企業疫情期間不能正常參加的境外展會并已實際發生展位費用的,經認可的組展機構出具有效證明,納入政策支持范圍。發揮貿促會國際商事法律服務職能,為企業免費出具國際商事證明書服務(不可抗力事實證明),保障企業應對各類風險和通關結匯順利進行。鼓勵重點外貿企業提質增效,支持中小企業開拓國際市場。對實現穩增長的外貿企業給予獎勵。(責任單位:市商務外事局、市財政局)
12.開辟企業戰疫“綠色通道”。積極協調穩定開行鐵海聯運、“蚌西歐”班列、水運口岸等為企業提供戰疫“綠色通道”,提高對外物流效力。對疫情期間穩定開行班列為企業提供口岸貨運服務,給予相應政策支持。(責任單位:市商務外事局、市財政局)
本政策扶持對象為在本市登記注冊的內外貿企業,未明確執行期限的政策條款執行期限定為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國家、省、市出臺支持商貿業發展新政策措施遵照執行。各縣區政府(管委會)要結合各自實際,參照本意見,制定出臺鼓勵商貿企業發展的具體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