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安的就業補貼、扶持政策等問題...
對重點防控物資生產企業有什么扶持政策?
對按市疫情防控應急綜合指揮部要求,提前復工復產、納入重點防控物資生產企業名單的企業,所在縣區可使用就業補助資金,按每人每天200 元的補貼標準給予一次性就業補貼。(聯系:市人社局就業科0564-3376038)
對暫時難以外出且有就業意愿的農民工有什么幫扶政策?
對暫時難以外出且有就業意愿的農民工,可結合就業扶貧車間、就業扶貧基地開發一批就地就近就業崗位,對有創業意愿的同等享受當地創業扶持政策,對首次創辦小微企業,自工商注冊登記之日起正常運營6個月以上并依法繳納社會保險費的,由就業補助資金給予5000元一次性創業補貼,對確有困難的可按規定通過公益性崗位托底安置。(聯系:市人社局就業服務管理中心0564-3376089)
疫情期間貧困勞動者就業可享受什么補貼?
貧困勞動者在就業扶貧車間就業的,每人每月可享受300元就業補貼;在鄉村開發的公益崗位就業的,每人每月可享受300元公益崗位補貼;居家就業的,每人每月可享受300元就業補貼;到縣外就業務工的,給予500元每人的一次性交通補貼。貧困勞動者可持居住地村委會開具的證明,免費乘坐定點包車,在市內主城區及各縣區務工的可免費乘公交車。(聯系:市人社局就業科0564-3376038)
失業保險穩崗返還政策主要內容是什么?
對參保繳費1年以上、不裁員或少裁員的參保企業,可返還其上年度實際繳納失業保險費的50%。2019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對面臨暫時生產經營困難但恢復有望的參保企業,返還標準是6個月的失業保險金或者3個月應繳納社會保險費和參保職工人數確定。同一企業同一年度只能享受一次返還。(聯系:市人社局就業服務管理中心 0564-3376091)
疫情期間企業享受失業保險穩崗返還政策有什么新規定?
擴大中小微企業穩崗返還政策受益面,疫情防控期間,對中小微企業降低了政策門檻,放寬了申領條件,規定裁員率不高于上年度全國城鎮調查失業率控制目標,即5.5%;30人以下的企業不超過參保職工總數的20%,可以申請穩崗返還。對受外部環境或疫情影響面臨暫時性生產經營困難且恢復有望、堅持不裁員或少裁員的企業納入重點企業(困難企業)范圍,按6 個月的企業及其職工應繳納社會保險費50%的標準落實失業保險穩崗返還政策,企業享受穩崗返還后不得享受失業保險費返還。(聯系:市人社局就業服務管理中心 0564-3376091)
疫情期間,創業擔保貸款有什么支持政策?
對已發放個人創業擔保貸款,借款人患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肺炎的,可向貸款銀行申請展期還款,展期期限原則上不超過1年,財政部門繼續給予貼息支持。對受疫情影響暫時失去收入來源的個人和小微企業,申請貸款時予以優先支持。(聯系:市人社局就業服務管理中心 0564-3376089)
疫情期間,對新增就業崗位的小微企業有什么支持政策?
對在疫情防控期間新增就業崗位的小微企業,根據新簽訂12個月以上勞動合同的人員數量,由就業補助資金按照每人 1000 元的標準給予一次性補貼,對其中吸納因疫情無法返回湖北就業人員或登記失業6 個月以上人員的企業,補貼標準可提高到每人2000 元,每戶企業最高不超過4 萬元。(市人社局就業服務管理中心 0564-3376090)
受疫情影響的企業,組織職工參加線上職業技能培訓的,是否可以申領補貼?
可以。受疫情影響的企業在確保防疫安全情況下,在停工期、恢復期組織職工參加線下或線上職業培訓的,可按規定納入補貼類培訓范圍。(聯系:市人社局就業服務管理中心 0564-3376093)
政府對入駐創業孵化園區、示范基地等創業載體的創業企業有什么扶持政策?
主要是在減免租金方面,我們加大了創業載體獎補力度,支持創業孵化園區、示范基地降低或減免創業者場地租金等費用,進一步發揮各類示范基地和園區支持創業、吸納就業的作用。人社部門近2 年來支持建設的各類創業載體,要對入駐的各類創業主體減免房租(2020年2 月免收,3 月、4月減半),其中創業載體為國有企業經營性用房或產權為行政事業性單位房產的免收 3 個月房租(2020 年2 月、3 月、4 月)。對租用其他經營用房的,鼓勵業主(房東)為租戶減免租金,具體由雙方協商確定。(聯系:市人社局就業科0564-3376038,市本級園區聯系電話:0564-33586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