擴大企業吸納規模。對中小微企業招用畢業年度高校畢業生且簽訂1年以上勞動合同并按規定繳納社會保險費的,可給予1000元/人一次性吸納就業補貼。2020年和2021年省屬國有企業要連續擴大對湖北高校和湖北籍高校畢業生招聘規模,不得隨意毀約,不得將本單位實習期限作為招聘入職的前提條件。積極爭取中央企業特別是在鄂中央企業提高招收湖北高校和湖北籍高校畢業生比例。離校2年內未就業高校畢業生到小微企業就業或靈活就業并繳納社會保險費的,按規定給予社會保險補貼。擴大就業見習規模,適當提高補貼標準,支持企業、政府投資項目、科研項目設立見習崗位。對因疫情影響見習暫時中斷的,相應延長見習單位補貼期限。對見習期未滿與高校畢業生簽訂勞動合同的,給予見習單位剩余期限見習補貼。
擴大招錄招聘規模。2020年全省公務員招錄計劃增加20%,選調生招錄計劃增加50%,事業單位招聘計劃30000名以上,鼓勵縣鄉機關積極吸納優秀高校畢業生。除按規定需要優先錄(聘)用的人員外,各級事業單位2020年和2021年空缺崗位主要用于專項招聘高校畢業生(含擇業期內未落實工作單位的高校畢業生),可面向湖北高校及湖北籍高校畢業生開展專項招聘。公開招聘20000名基層教師、基層醫療衛生技術人員、社區(村)專職工作者等充實基層服務力量。擴大2020年碩士研究生招生和普通高校專升本招生規模。擴大大學生應征入伍規模,健全參軍入伍激勵政策,大力提高應屆畢業生征集比例。擴大基層服務項目招募規模,2020年“三支一
扶”計劃招錄2000名,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招錄800名,農村義務教育階段教師特設崗位計劃招錄3600名。
加強就業幫扶。疫情防控期間,實行網上面試、網上簽約、網上報到。疫情結束后,全面實施“我選湖北”計劃,吸引更多大學生在鄂就業創業。對2020屆湖北高校畢業生給予一次性求職創業補貼。引導用人單位延長招聘時間,推遲面試體檢和簽約錄取時間。對延遲離校的應屆畢業生,相應延長報到接收、檔案轉遞、落戶辦理時限。對貧困家庭、身體殘疾等畢業生實行“一對一”幫扶。落實離校未就業畢業生實名制幫扶。離校未就業畢業生可根據本人意愿,將戶口、檔案在學校保留2年或轉入生源地公共就業人才服務機構,以應屆畢業生身份參加用人單位考試、錄用,落實工作單位后參照應屆畢業生辦理相關手續。組織實施“陽光自強支持行動”,對感染新冠肺炎青年給予就業幫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