襄陽市促進穩崗就業創業工作實施方案
《實施方案》分為支持企業減負穩崗、促進多渠道就業、支持高校畢業生就業、推進創業帶就業、做好困難人員兜底保障、做實就業培訓工作等6部分,共10條措施。
關于支持企業減負穩崗
《實施方案》提出,自2020年2月至6月,免征全市各類參保企業養老、失業、工傷保險單位繳費,已繳納的按程序退抵,繼續落實階段性降低失業保險費率、工傷保險費率政策,實施期限延長至2021年4月30日。受疫情影響,生產經營出現嚴重困難的企業,可申請緩繳不超過6個月的社會保險費,緩繳期間免收滯納金。鼓勵企業穩定就業崗位,對受疫情影響堅持不裁員且正常發放工資的中小微企業,其正在享受的企業吸納就業困難人員社會保險補貼在復工復產后,除按規定順延享受期滿外(對距法定退休年齡不足5年的就業困難人員可延長至退休外,其余人員最長不超過3年),繼續延長享受6個月。
關于促進多渠道就業
《實施方案》明確,企業吸納登記失業半年以上人員或就業困難人員就業且簽訂1年以上勞動合同并按規定繳納社會保險費的,可給予1000元/人一次性吸納就業補貼。經營性人力資源服務機構經當地人社部門認定,組織下崗失業人員、高校畢業生、退役軍人等到本市企業就業的,可根據服務人數、成效和成本,給予就業創業服務補助,標準為200元/人。
關于支持高校畢業生就業
《實施方案》要求,對駐市及市屬高校2020屆畢業生給予一次性求職創業補貼,補貼標準按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80%。對于在本市注冊的中小微企業招用畢業年度高校畢業生且簽訂1年以上勞動合同并按規定在本市繳納社會保險費的,可給予1000元/人一次性吸納就業補貼。離校2年內未就業高校畢業生到小微企業就業或靈活就業并繳納社會保險費的,參照《湖北省就業補助資金管理辦法》給予社會保險補貼。擴大就業見習規模,各縣(市、區)、開發區要建立一批就業見習基地,支持企業、政府投資項目、科研項目設立見習崗位,落實就業見習補貼增長機制。對因疫情影響見習暫時中斷的,相應延長見習單位補貼期限。經當地人社部門批準設立的就業見習基地,對見習期未滿與高校畢業生簽訂勞動合同并繳納社保的,給予見習單位剩余期限見習補貼。
根據《實施方案》
我市將擴大招錄招聘規模
2020年度全市公務員和選調生招錄計劃數比上年增加35%,鼓勵縣鄉機關積極吸納優秀高校畢業生,首次拿出一定比例的崗位定向招錄高等院校2020年畢業生,鄉鎮(街道)機關招錄計劃數占總計劃的50%。擴大事業單位招聘規模,除按規定需要優先錄(聘)用的人員外,各級事業單位2020年和2021年空缺崗位主要用于專項招聘高校畢業生(含擇業期內未落實工作單位的高校畢業生),可面向湖北高校及湖北籍高校畢業生開展專項招聘。公開招聘一批基層教師、基層醫療衛生技術人員、社區(村)專職工作者等充實基層服務力量。擴大基層服務項目招募規模,增加2020年“三支一扶”計劃招錄,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招錄,農村義務教育階段教師特設崗位計劃招錄。
關于推進創業帶就業
《實施方案》明確將加大創業擔保貸款支持力度。對受疫情影響暫時失去收入來源的個人和小微企業,在申請創業擔保貸款時優先給予支持。降低小微企業創業擔保貸款申請條件,小微企業當年新招用符合條件人員占現有職工比例20%(職工超過100人的占比10%),貸款額度不超過300萬元的,按照基礎利率的50%給予財政貼息。已發放創業擔保貸款的個人和小微企業,受疫情影響還款出現困難的,可向貸款銀行申請展期,展期不超過1年的,繼續享受財政貼息支持,此項政策受理截止時限為2020年12月31日。
圍繞做好困難人員兜底保障
《實施方案》要求,大力開發公益性崗位安置就業困難人員,對從事公益性崗位政策期滿仍未實現穩定就業的就業困難人員,政策享受期限可延長1年,實施期限為2020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對補貼期滿后仍然難以通過其他渠道實現就業的大齡就業困難人員、零就業家庭成員、殘疾人等特殊困難人員,期滿后可再次通過公益性崗位予以安置,崗位補貼和社會保險補貼期限重新計算,累計安置次數原則上不超過2次。推進失業保險金“暢通領、安全辦”,各地要大力推行失業人員通過微信、支付寶、“襄陽社!盇PP申領失業保險金,辦理失業保險相關業務。
關于做實就業培訓工作
《實施方案》明確,對企業組織新招用農民工、高校畢業生、城鎮登記失業人員、城鄉未繼續升學的應屆初高中畢業生、貧困家庭(包括低保家庭)子女,參加線上線下崗前培訓的,可向企業經營所在地人社部門按崗前培訓標準申請培訓補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