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租房的申請條件是,申請人在本地無住房或者住房面積低于規定標準的,家庭收入低于規定標準的,是外來務工人員,且在本地穩定就業達到規定年限的。申請流程總共可分為受理、初審、復審、公示這四個步驟。以下是小編收集的新疆公租房的相關信息,僅供參考。
一、新疆公租房的申請條件
1、辦理廉租房申請由申請人戶籍所在地的街道辦事處受理申請。
2、經過初審、公示、復核程序確定申請人的申請資格。
3、進入選房環節(由于現階段廉租房源的數量不足可能需要按實際困難程度順序選房。)
4、繳存拆遷補償安置費、公布配租結果。
5、簽約、入住。
二、新疆公租房的申請流程及步驟
1、申請人向其戶籍或居住證所在地的街道辦事處(鄉、鎮人民政府)提出書面申請,填寫申請表,并提交相關材料。
2、街道辦事處(鄉、鎮人民政府)應當對申請材料進行初審;初審合格的,在其戶籍或居住證所在地社區進行公示,公示期限為7日;經公示無異議或異議不成立的,將初審合格人員的申請材料報區(縣)住房保障實施機構。
3、區(縣)住房保障實施機構會同區(縣)民政部門對申請人住房、收入等情況進行審核;審核合格的,由區(縣)住房保障實施機構將申請人相關信息報所在區(縣)人民政府進行公示,公示期限為7日;經公示無異議或異議不成立的,由區(縣)人民政府將申請材料報市住房保障和房產行政管理部門。
4、市住房保障和房產行政管理部門應當對申請材料進行復核;復核合格的,將申請人相關信息通過新聞媒體公示,公示期限為7日。公示無異議或者異議不成立的,獲取租賃資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