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租房的申請條件是,申請人在本地無住房或者住房面積低于規定標準的,家庭收入低于規定標準的,是外來務工人員,且在本地穩定就業達到規定年限的。申請流程總共可分為受理、初審、復審、公示這四個步驟。以下是小編收集的承德公租房的相關信息,僅供參考。
一、承德公租房的申請條件
承德市戶籍人員申請政府所有的公租房,需同時符合下列條件:
1、申請人及家庭成員(25周歲以上單身人士可獨立申請)必須具有本市戶籍,且在本市工作并居住;
2、上年度家庭人均月可支配收入在1385元以下;
3、家庭人均資產低于7萬元且家庭資產總額低于28萬元;
4、申請人及家庭成員在本市無任何形式的住宅建設用地或者自有住房,或者雖有自有住房,但人均住房建筑面積低于13平方米或人均住房套內面積低于10平方米;
5、申請人及家庭成員提出申請時未享受住房保障
6、申請人及家庭成員在申請之日前五年內未轉讓過住宅建設用地或自有住房;
7、符合以上第1至5項、第7項條件的申請人,因本人或家庭成員重大疾病等原因造成經濟條件特別困難,雖在提出申請前5年內曾轉讓住宅建設用地或自有住房的,經提供二級以上(含二級)醫院專科醫生診斷證明材料,市住房保障行政主管部門審核批準后,可以申請住房保障。
溫馨提示:
1、以上 “住宅建設用地”包括申請人及家庭成員通過分配、購買、贈予、繼承等途徑取得使用權的住宅建設用地;
2、以上 “自有住房”包括申請人及家庭成員通過自建、購買、贈予、繼承、參加單位內部集資建房、落實僑房政策、拆遷安置等各種途徑取得所有權的住房及已簽訂了購房合同的住房;
3、以上所述除特別說明外,“以下”、“低于”含本數,“以上”不含本數。
二、承德公租房的申請流程及步驟
(一)申請廉租住房保障的家庭,應當由戶主向戶口所在地街道辦事處或者鎮人民政府提出書面申請;
(二)街道辦事處或者鎮人民政府應當自受理申請之日起30日內,就申請人的家庭收入、家庭住房狀況是否符合規定條件進行審核,提出初審意見并張榜公布,將初審意見和申請材料一并報送市(區)、縣人民政府建設(住房保障)主管部門;
(三)建設(住房保障)主管部門應當自收到申請材料之日起15日內,就申請人的.家庭住房狀況是否符合規定條件提出審核意見,并將符合條件的申請人的申請材料轉同級民政部門;
(四)民政部門應當自收到申請材料之日起15日內,就申請人的家庭收入是否符合規定條件提出審核意見,并反饋同級建設(住房保障)主管部門;
(五)經審核,家庭收入、家庭住房狀況符合規定條件的,由建設(住房保障)主管部門予以公示,公示期限為15日;對經公示無異議或者異議不成立的,作為廉租住房保障對象予以登記,書面通知申請人,并向社會公開登記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