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租房的申請條件是,申請人在本地無住房或者住房面積低于規定標準的,家庭收入低于規定標準的,是外來務工人員,且在本地穩定就業達到規定年限的。申請流程總共可分為受理、初審、復審、公示這四個步驟。以下是小編收集的呼和浩特公租房的相關信息,僅供參考。
一、呼和浩特公租房的申請條件
一、本市戶籍申請人員條件:
1、年滿18周歲;
2、本市無住房;
3、家庭人均月收入低于城鎮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標準的7倍(不超過3010元)。
4、低保戶:有承租能力者,未享受過廉租房。
二、非本市戶籍申請人員條件:
1、年滿18周歲;
2、本市無住房;
3、家庭人均月收入低于城鎮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標準的7倍(不超過3010元)。
4、呼市居住兩年以上,工作相對穩定,達一年以上。
二、呼和浩特公租房的申請流程及步驟
1.申請人持所需材料到居住地或戶籍所在地社區居委會(村委會)提出申請;
2.社區居委會(村委會)審核材料無誤后將申請人信息錄入到《呼和浩特市住房保障中心信息管理系統》中;
3.社區居委會(村委會)公示申請人信息無異議后將申請人信息提交至街道辦事處;
4.街道辦事處公示申請人信息無異議后將申請人信息提交至旗縣區住房保障管理部門;
5.旗縣區住房保障管理部門公示申請人信息無異議后將申請人信息提交至市住房保障中心進行備案;
6.公租房公開配租搖號前,市住房保障中心將旗縣區住房保障管理部門提交的人員名單進行產權調檔,符合條件人員進入待搖號人員名單;
7.搖號中號人員由社區居委會(村委會)工作人員通知辦理公共租賃住房入住手續,未中號人員自動進入下一批次進行再搖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