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租房的申請條件是,申請人在本地無住房或者住房面積低于規定標準的,家庭收入低于規定標準的,是外來務工人員,且在本地穩定就業達到規定年限的。申請流程總共可分為受理、初審、復審、公示這四個步驟。以下是小編收集的大連公租房的相關信息,僅供參考。
一、大連公租房的申請條件
申請保障家庭包括申請人、配偶及未婚子女;申請人為單身且年滿35周歲可作為一人家庭提出申請;申請人為孤兒的須年滿18周歲。
(一)最低收入住房困難家庭
1、申請人具有市內四區居民戶口;
2、申請家庭中至少有一名享受城市最低生活保障待遇或分散供養的特困人員;
3、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積低于17平方米(含本數)。家庭住房建筑面積是指所有家庭成員在市內四區(含高新園區)擁有住房面積的總和,包括申請之日前5年內交易、繼承、贈予、征收(拆遷)的住房面積。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積按具有市內四區(含高新園區)戶籍和居住證的家庭成員計算;
(二)中低收入住房困難家庭
1、申請家庭中至少1人具有市內四區居民戶口5年以上;
2、具有市內四區(含高新園區)戶籍和居住證的家庭成員年收入平均值低于34,840元(2,903元/月);
3、申請家庭資產符合規定標準。家庭人口為1人的,家庭資產不高于24萬元;家庭人口為2人的,家庭資產不高于44萬元;家庭人口為3人及以上的,家庭資產不高于60萬元;申請家庭成員在市內四區(含高新園區)以外的住房計入家庭資產;
4、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積低于17平方米(含本數)。家庭住房建筑面積是指所有家庭成員在市內四區(含高新園區)擁有住房面積的總和,包括申請之日前5年內交易、繼承、贈予、征收(拆遷)的住房面積。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積按具有市內四區(含高新園區)戶籍和居住證的家庭成員計算。
(三)外來務工人員家庭
1、申請人須持有本市市內四區居住證累計三年,且申請年度仍持有居住證的;
2、與市內四區用人單位簽訂1年以上勞動合同,且截止申請之日在市內四區連續繳納6個月以上的社會保險費;
3、申請保障家庭按取得居住證的申請家庭成員計算上一年度收入,在市內四區(含高新園區)工作的人均年收入低于34,840元(2,903元/月);
4、申請之日前5年內,申請家庭成員在市內四區(含高新園區)沒有且未曾擁有住房(包括承租的公有住房)。
二、大連公租房的申請流程及步驟
(一)受理
申請人向戶籍所在地街道、新就業職工可通過單位向單位所在地街道遞交《公共租賃住房申請表》和書面材料。
街道自遞交申請材料之日起10個工作日內完成初審,材料不齊的由街道一次性告知申請人。初審不合格的由街道書面告知申請人并說明理由,材料齊全、初審合格的在轄區內進行公示,公示期限為5日。公示期滿,對公示無異議或者異議不成立的,街道將需進行資產審核家庭的相關信息報民政部門,將不需進行資產審核家庭的紙質材料及相關信息報區國土房屋分局。
(二)復審
民政部門負責組織對申請家庭收入、資產的審核,出具家庭收入和財產核定證明。國土房屋、公安、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工商、稅務、住房公積金、金融等部門和機構應當予以配合。
區國土房屋分局對全部申請家庭進行住房比對,根據民政部門提供的家庭資產情況對資產審核認定,將審核通過的名單報住房保障中心,不合格名單通知申請家庭并告知原因。
(三)終審及公示
住房保障中心對國土房屋分局上報合格名單及相關材料進行終審,終審合格名單在住房保障網等媒體公示,公示期限為15日。
市住房保障中心接受實名舉報,依舉報線索協同聯審單位核查被舉報人相關情況。對核查不符合保障條件的取消資格,公示期滿無異議或經核查舉報不實的申請家庭,予以公共租賃住房資格登記。